“我国律师队伍总数已经从2002年的13.7万人发展到2014年的27万余人,尤其是2007年以来,全国律师人数基本保持在年均10%的增长速度。”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周院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们参与纠正重大冤假错案,推进刑事司法公正;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为群众代言,为政府分忧;积极参政议政,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律师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期律师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国律师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刑辩律师的专业化“法治梦”
在律师的众多业务中,刑事辩护业务时常被视为“难啃的硬骨头”,不少律师存在“怕办、拒办”心理。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是否能客观理性地审视案件?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能起到多大作用?赵运恒用工作回答了这些责难。
常某某案是他承办的最复杂、最困难、耗时最长、让他最有成就感的案件。
常某某原为某报社副总编辑,2007年9月因涉嫌杀妻焚尸被警方刑拘。一审时,他因故意杀人罪、放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常某某不服提出上诉,坚称无辜,要求重新进行尸体检验。2011年3月23日,该案在北京市高院二审开庭,常某某写万言书翻供。
在这起案件中,赵运恒运用的一些方法“开了先例”,甚至促成了相关刑事司法条例的完善。2009年,他申请专家证人出庭,当时法院同意传唤公安部门的法医和律师提供的专家证人出庭。“当时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后来新的刑诉法中叫‘有专门知识的人’。刑事辩护律师应当善于运用有专门知识的人来对控方的鉴定提出质疑,并给出自己的意见。”
另一个“先河”,是“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赵运恒介绍:“‘非法证据’排除原先在法律规定上只有一些笼统性的规定,没有具体操作的例子。大多数法院和律师都想不到让警察出庭作证,直到2010年8月才具体有法律对其程序进行规定。在我提出对侦查程序的一些疑问后,法院非常认真,让数名法医、十几名警察出庭,这在当时算是十分超前的。”
2013年3月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公开宣判,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罪名不能成立,故判常某某无罪。
赵运恒认为,刑事辩护律师能发挥的作用实际非常大。但需要两个前提,“首先是主观前提,只有律师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经验、勇于争取的责任心,才能为当事人‘无罪伸冤,有罪求情’。再一个就是客观前提,当前司法大环境逐渐向‘以审判为中心’靠拢”。
他分析,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和2013年元旦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后,“刑事案件控辩双方的不平等”现象改善了很多。“现在进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尽量达到控辩双方的平等,来完成司法的公平和公正。律师身在其中,能感受到明显的改变。”
周院生介绍,近年来,司法部积极推动和参与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修订,从法律层面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加强了对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的保障,并细化了对律师人身权利的保护措施和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
“刑辩律师追求‘法治梦’的动力可能比其他的法律群体都要大得多。”赵运恒想告诉打算从事刑辩工作的青年律师,“对我们来说,法治理想还要‘专业化’来支撑,对于刑辩律师来说更是如此”。
百姓和政府间的第三方纽带
关键时刻,律师的专业特长更有用武之地。
2014年3月8日,震惊世界的“MH370失联事件”发生。3月9日,有着20年从业经验、专攻国际法的律师张巍就赶到了马航事件的应急指挥中心。
到3月24日为止,张巍每天都要直接与马来西亚政府、马来西亚大使、马来西亚航空公司谈判,维护失联乘客和家属的权益。“我了解搜索情况,然后再向家属进行解答,有时每天的谈判会多达三四次”。
“因为航班失联涉及到国际公约以及国际法问题,失联乘客家属都不清楚一旦飞机宣布失事应当如何索赔,情绪又非常焦灼。”她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北京市领导就指示我组织一批法律专家进驻现场。从2000多名律师中,我们选出了65名综合素养能力强、热心公益的律师分配到家属所在地,随时进行法律咨询服务、心理疏导。”
白涛、毕文胜、牛琳娜等各领域的专业律师组成了“马航MH370”律师服务团,随后,全国各地的“一对一”律师也加入其中,一直尽心竭力为家属提供帮助。
律师们深深地体会到了自己的作用。“政府遇到困难、百姓有难的时候,需要我们律师作为第三方来参与。比如在马航事件中,我国政府不是责任的主体方,但又面对着这么多中国失联乘客家属,律师作为第三方可以成为家属和政府间的桥梁和纽带”。张巍期待,这种机制能够长期建立。“在涉诉信访工作中,如有律师的介入作为前置手段,可能都会对社会矛盾的缓解起到很大作用”。
周院生告诉记者,2007年10月,司法部提出了深入推动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工作意见和措施,律师在信访工作中功能作用和工作成效显著提高。“同时,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中的作用,组织律师通过担任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组织法律顾问、驻调解委员会接访等形式,参与疑难复杂纠纷的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定分止争”。
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不可替代
专业化律师的“客户”不只有个人,还有政府部门。鲜为人知的是,许多律师已参与了国家和地方立法。
周院生介绍:“近年来,在司法部和全国律协的组织下,律师参与了律师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立法、修法工作,提出了大量专业意见和建议。”
2006年,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30多万字的《〈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律师建议稿与论证》,开创了律师界以行业名义拟制立法草案的先河。
有着25年从业经验的律师蒋敏,还有另一个身份——“中共安徽省委法律顾问”。他的“顾问”生涯变迁,和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相连。1997年,蒋敏成为安徽省人民政府的第一届“立法咨询员”,“那时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顾问,只是请学者和专业律师为政府的立法工作提供专业知识”。
2000年以来,蒋敏感觉到,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律师的作用。他的顾问对象名单持续加长:安徽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合肥市、芜湖市、安庆市……相较于上一阶段的立法咨询,顾问内容扩大到了四个层面:一是依法行政,二是地方政府如何依据法律法规来招商引资,三是如何保障重大经济决策的合法性,四是风险防范。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启了蒋敏工作的新阶段。他于2014年12月被聘为中共安徽省委法律顾问。“工作是保障省委的一些重大决策在法律框架内发挥作用”。
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环境下,蒋敏认为,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上能起到不可取代的作用。“法治政府的推进落实,就是要让政府每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都建立在法律框架下,都能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而律师在过往的职业经历中积累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的法律经验,这是其他专业领域的人士不可替代的”。
本报记者 庄庆鸿 实习生 涂茝茝 黄丹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