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律师高堂顺利拿到了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协助调查令。这对律师而言,一定意义上就像“金牌令箭”。“律师拿着它,就可以要求相关部门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因为此时律师是代表法院行使调查权。”高堂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8月20日,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规格”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会上指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是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要抓住制约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以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为重点,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律师法等法律制度,为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律师调查取证有了“金牌令箭”
目前,高堂正在代理一起金融借款案件,由于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不对当事人和律师开放,当事人无法提供财产权证。“在内蒙古,以律师身份跨省调查,可能会吃‘闭门羹’,所以我就当庭向法院申请签发调查令”。
高堂所说的调查令,是指8月9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试行)》中赋予律师的一项调查取证权利。该规定共30条,其中明确,在民事诉讼或案件执行阶段,市四中院可按规定向律师签发调查令,律师持调查令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证据。此前,上海、安徽、江苏等地法院已相继试行调查令制度,探索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
“这一规定将极大地提升调查取证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有利于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调查令属于法院签署的正式文件。相关部门和人员如果不配合,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在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该规定还完善律师对法官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及反馈机制,律师对法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妨碍、侵害其执业权利的行为,有权依照相关程序提出申诉和控告,法院将由专门机构(目前由监察室承担)或责成专人及时开展独立的调查核实,并及时给予答复。律师对答复不服的,可以另行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复议。
同时,各地法院、检察院在律师调查阅卷上积极探索创新,推广微信、手机APP办理律师资格审查、案件信息查询、阅卷预约等服务,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触角“直达掌心”。
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接待辩护律师侦查期间会见申请2266次、阅卷申请109329次、调取犯罪嫌疑人无罪或罪轻证据材料申请580件次、调取收集证据及变更强制措施等申请1983次,对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的阻碍其行使诉讼权利情形向有关部门提出纠正465件。
“绿色通道”让律师会见不再难
8月14日,浙江省桐乡市检察院听取了两位辩护律师对检察机关初步认定的涉案罪名、金额和相关情节等方面的意见,书面记录在案,经辩护律师签字确认放进案卷附卷。这一系列行动之后,检察院才将该市政协原副秘书长卫瑞良涉嫌受贿60万余元一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本来以为卫瑞良涉嫌受贿在50万元以上是限制会见了,要想见一面得办许多手续。没想到检察院告知,对辩护人不限制会见。我们在会见前给检察院备个案就可以了。”辩护律师岳金发告诉记者。
面对修改后刑诉法提出的“保障律师会见权”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的挑战,不少检察官都经历了理念的转变。“我们认识到,律师既是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维护者,更是反贪案件的质量检察员。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不仅有利于维护嫌疑人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促进检察人员进一步规范办案,转变侦查方式 ,提高侦查能力。”浙江省桐乡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曹寅说。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各级公安监管部门准确把握看守所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依法平等保障律师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被羁押人员等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先后下发系列通知,对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律师会见权得到充分保障。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到2014年4月,全国看守所有98.77%的看守所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和值守时间,有95.82%的看守所建立通过电话实现办案单位提讯和律师会见预约。“2013年全国看守所安排辩护律师会见总计100多万次”。
中华全国律师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认为,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困扰刑辩律师十多年的会见难问题得到了重大的改观,律师有“解放”的感觉。这不仅表现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本身,更在于执行机关的强力推进,公安部监管局推进执法理念创新,在全国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力推动刑事诉讼法的贯彻执行工作,各地公安监管部门变化明显。
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
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广东省深圳市正式成立。半年后,这个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最高法巡回法庭,向律师志愿者敞开大门。
第一巡回法庭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两个律师志愿者服务岗,配备了独立办公室和日常办公设备。
深圳市律协从该市报名律师中筛选出261名有经验、专业技能强且执业纪律过硬的资深律师,到第一巡回法庭值班,同时律协邀请第一巡回法庭人员为律师进行相关培训。每周一、二、四、五,两名律师会全天候在第一巡回法庭值班。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律师章成、上海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旭绯正是首次上岗的律师志愿者。7月16日,他们来到第一巡回法庭,免费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章成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志愿律师的主要职责有:接受现场咨询,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针对性的专业咨询,告知其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我们还要引导当事人填写和准备起诉、上诉、申请执行、申请再审等立案表格、文书和证据材料。我们还会通过法律释明、劝说沟通、人为关怀等方式,结合专业法律知识,调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
“设立律师志愿服务岗,有利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符合律师对构建与法官新型职业关系的期待。”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梁向阳说,让律师以中立第三方的身份参与涉诉信访案件调处,能够分担巡回法庭的信访压力,有助于减轻上访群众的诉累,能够收到多赢效果。
7月27日,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还与深圳市律师协会签署《关于建立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备忘录》,建立法官与律师常态化联络、双向业务交流、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案件调处化解等一系列机制,推进法官和律师间的务实合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孟建柱在8月20日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指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角色定位、职责分工虽然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发达程度;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司法公正程度。要积极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