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吴晶 肖泰景)1864年8月22日,《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颁布实施,以一种顶层制度设计的方式,建立起庇护人类安全的最后屏障。然而,20世纪30年代,日本军国主义罔顾“日内瓦公约”,犯下人类滔天罪行。
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硕鹏向记者讲述、缅怀了抗战岁月中的中国红十字事业,表达出在国际上营造良好红十字人道事业发展环境的强烈呼吁。
中国红十字会抗战救护义举永垂青史
记者:能否简述抗战时期中国红十字救护总队的建制规模以及贡献?
孙硕鹏:从1938年1月起至1945年9月抗战胜利,中国红十字会救护总队发展分队150支,救护人员近4000人,救护车200余辆,卫生材料库11个,共进行外科手术119856起,骨折复位35522起,敷伤8784731人,内科住院人数2142997人,门诊军人2481685人,门诊平民2002996人,X光照相5631起,X光透视52798起。
这些数字远不能囊括所有红十字抗战救护数据,特别是抗战初期最惨烈的淞沪会战、太原会战等重大战事的数据,也不能涵盖分布于全国各个战场、各个地区的红十字救护分队、志愿救护队伍的数据,以及通过红十字组织,动员、招募和接受的各种国际和国内志愿救护行动的数据。8年抗战,据不完全统计,有114名红十字救护人员因公殉职。中国红十字会抗战救护义举永垂青史。
日本反人类罪行源于罔顾国际公约
记者:早在1886年,日本就已加入国际红十字会和《日内瓦公约》,誓约“在战争中保障战俘的基本人权,履行文明战争的职责和义务”,为什么还会在中国犯下南京大屠杀等一系列暴行?
孙硕鹏:答案其实很简单——从1931年日军侵犯中国国土开始,日内瓦公约就成为一张废纸。1933年2月27日,日本退出国联和世界裁军大会,从那时起,日本开始摆脱一切国际公约协议的束缚,迈上了肆无忌惮的反人类的侵略之路。当时的国际公约对签约国并没有任何约束力,对破坏行为也没有任何惩戒措施。于是,1937年12月7日,日本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颁布《南京城攻略要领》,开启了日军“烧光、杀光、抢光”的反战争法、人道法罪恶的先河。
当时,南京城内由外籍人士发起成立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与中国红十字会南京分会一道承担起大屠杀后的人道救护工作。史料记载,南京沦陷后,南京分会留守的80余名会员,在与总会失去联系的情况下,在日军疯狂暴行的恶劣环境中,奋不顾身,从事对伤员、难民的救护、救济和掩埋尸体等工作,6个月内,仅掩埋尸体就达22683具。但是,这场没有任何人道公约保护的救护行动,是极其弱小和艰辛的。
记者:侵华日军是如何对待开展救助工作的红十字会的?
孙硕鹏:从淞沪会战的罗店战役开始,日军就公然轰炸标有红十字标识的红十字医院、难民收容站和红十字办公场所,虐杀红十字医护人员。在南京,救护环境更为险恶。
必须营造良好的红十字人道事业发展环境
记者:您对红十字会的未来有什么愿景和展望?
孙硕鹏:也许我们无法回避战争和劫难,但我们可以选择如何面对。我们必须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战争以及所有人道劫难作出充分的准备,因为人道公约体系本身就是消弭或减少战争和劫难的手段。我们必须在法律和道义上赋予日内瓦公约最神圣、最不可侵犯的地位,将其视为人类共同信守的最高准则;必须有效沟通日内瓦和海牙体系,也就是让亵渎和违反人道法的行为得到严惩;必须赋予各国红十字会代表签约国政府履行和监督人道法执行的法定地位,赋予其战时和灾难救护行为豁免权,捍卫其战场救护中立地位,交战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攻击其保护性标志物,更不能伤害救护人员;必须营造良好的红十字人道事业发展环境,使人道事业真正成为人人可参与的志愿救济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