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3月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吕博雄)3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获悉,针对在“天价鱼”事件中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存在的监管缺失、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松北区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问责。
据了解,相应处分如下:给予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孙柏森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处级干部罗瑶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北所所长赵立刚行政记过处分;对松北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贾红军、韩林娜诫勉谈话;给予松北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科负责人赵兴和警告处分;给予松北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科工作人员赵亚范通报批评;责令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北区城市管理局领导班子做出深刻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松北公安分局对松北公安分局太阳岛派出所所长刘刚诫勉谈话;给予松北公安分局太阳岛派出所民警张晓雨、解宇常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