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颖颖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烨捷)日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迎来了首批11位技术调查官。未来,技术调查官将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参与到案件审理中,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专业人士在技术查明方面的专业优势,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而成为法官的“技术参谋”。
至此,该院由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和技术鉴定组成的“四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体系基本形成。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自成立以来,受理了大量技术类相关的案件,涉及诸多高新技术领域,将近90%左右的案件涉及技术争议,技术事实的查明和审理结果往往直接关系到企业、行业和产业的发展。一方面,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是法律问题与技术问题交织在一起,面对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专业技术问题,办案法官通常不具备相关的专业技术背景,对技术事实的查明往往成为审理此类案件的难点。另一方面,在庭审过程中,只有全面了解技术事实,才能准确提炼焦点问题、正确把握审理方向,保障案件的审理质量和效率。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此次聘任的技术调查官就是要解决技术类案件中查明技术事实的难题。首批聘任的11位技术调查官来源多样性、成分复合型、专业背景丰富,分别来自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机构,涵盖了材料、化工、电子、通信、网络、专利和通讯等专业技术领域。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技术调查官人选应当具有大学理工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审查、专利代理或者相关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等。作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配套制度,技术调查官将以司法辅助人员的身份参与到诉讼活动中,充分发挥专业人士在技术事实查明上的专业优势,同时辅以专家陪审、技术鉴定、技术咨询等其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共同构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技术事实查明体系,以确保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公正与高效,提升法官技术事实查明能力,增强技术事实查明的专业性、中立性和科学性。
此次聘任的11位技术调查官有两个来源途径,9名是由相关单位推荐的兼职技术调查官,另外两名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等机构派遣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交流常驻的技术调查官,这两位常驻的技术调查官的交流年限为一年。
值得一提的是,技术调查官对案件裁判结果并不具有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