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刘声)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今天对外公布了去年以来“秋风”专项行动查处的10起侵权盗版案件。这些案件,覆盖网上网下以及印刷、批发、零售等各环节侵权盗版行为,最大侵权数额达1亿余元,其中4起案件已于近期由法院依法判决。
去年以来,全国各地“扫黄打非”部门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600余万件,其中,侵权盗版出版物790余万件;查办各类案件近8000件,其中,侵权盗版案件2577件。为了进一步加大对侵权盗版活动的打击力度,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自今年2月组织开展了部分城市高校周边复印店专项整治行动,对复印店侵权盗版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一大批违法违规复印店被依法取缔或关闭,一大批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人员被依法处罚。
据了解,这10起案件包括:
江苏镇江、北京“10·26”特大网络销售盗版图书案。根据群众举报,江苏镇江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对天猫网店“剑锋时代图书专营店”涉嫌销售盗版图书案立案侦查,并抓获涉案人张某某。经查,张某某通过网店销售各类盗版图书110余种,销售数量达52万余册,销售金额300余万元。同时,公安机关还在其住所及仓库现场扣押查封涉嫌盗版图书62.5万余册,案值近千万元。经进一步追查,发现一个由宋某某、刘某、郭某某、肖某组成的制售盗版图书团伙。在北京查获销售窝点两处、仓库两个,摧毁非法印刷厂1个,抓获涉案人42人。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主要涉案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此案为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
江苏昆山“12·15”制售侵权盗版图书案。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对位于昆山市花桥绿地大道附近一仓库进行突击检查中,查获涉嫌盗版金融教材3万余册,并抓获犯罪嫌疑人邹某。之后,公安机关相继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吕某、陈某、赵某、王某等4人,捣毁非法图书印刷装订生产窝点两处,查获用于印刷侵权图书的PS模板406块。经查,自2015年9月,邹某非法委托上海相关印刷及装订企业进行有关教材的侵权复制活动,并通过淘宝网店向国内一些地区及新加坡等地销售,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目前,邹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江苏徐州“3·11”印制侵权盗版图书案。根据群众举报,江苏省徐州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文化执法等部门对云龙区三环东路附近一地下“黑印刷厂”开展突击检查,当场查获涉嫌盗版图书近10万余册,印刷机器4台,装订机3台,涉案金额300余万元,涉及北京、上海、江苏、山东、浙江等全国多个省市。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他涉案人员正在网上追逃,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河南滑县“5·12”侵犯著作权案。河南省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印刷企业检查时发现,当地李夺彩印厂涉嫌非法印刷《拜厄基本教程》、《新编古筝教程》等47种音乐教材,共计39300册。该厂不能提供委托印刷手续,未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经鉴定,上述47种图书均属侵权盗版出版物。经查,自2014年11月,李某在滑县城关镇创业大道东老佳洁服务区租赁厂房并购买印刷机器,在没有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从事非法印刷活动。目前,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70万元。
河南焦作“4·15”侵犯著作权案。河南省焦作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在检查中发现,武陟县詹店镇小马营村涵洞附近一无证经营印刷厂涉嫌盗印出版物,现场发现装订成册的各类非法出版物40255册,未装订的非法出版物39051册,未装订的各类图书封皮57506张,用于印刷的PS版(用过的废版)3000张,印刷用双胶纸40卷(20吨)。经查,该厂属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印刷业经营活动的黑窝点。经鉴定,现场发现的22种图书及散页均属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目前,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
山东济南“9·24”侵犯著作权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山东省济南市文化执法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对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4处库房进行突击检查,查获非法出版物《数元教育丛书·手脑速算篇1》、《手脑速算同步思维训练提升版》等图书38种,共计167115册(盘)。经鉴定,其中4种图书为侵权盗版图书,34种图书(光盘)为假冒出版单位出版的非法出版物。目前,犯罪嫌疑人贺某某已被依法批捕,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山东济南“10·11”侵犯著作权案。山东省市济南市文化执法人员在进行市场检查时,发现刘某某在济南市天阳物流集散地接收河南郑州运送的盗版图书后,将其中的《新概念英语3》、《2013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思想政治理论(上册、下册)》等图书,分别出售给个体书商。公安机关又在天桥区新赵路某居民小区车库内查获刘某某存放的未售出盗版书籍。经鉴定,上述图书均为侵权盗版出版物。截至案发,刘某某销售盗版图书共计1万余册。目前,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广西贺州“11·4”侵犯著作权案。广西贺州钟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钟山县农贸市场检查时发现李某某在市场内出售盗版光盘,并依法扣押涉案盗版光盘3273张。经鉴定,查获的光盘均为侵权非法音像制品。目前,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
四川成都“www.imanhua.com网站”侵犯著作权案。根据举报,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查实,www.imanhua.com网站在未经腾讯公司授权情况下,向公众免费传播腾讯公司独家授权代理的8部动漫作品和其他3部作品的链接,累计点击数近千万次;自2014年8月以来,该网站靠广告收益获利180余万元。随后,公安部门将3名主要涉案人叶某某、江某某、胡某某抓获。目前,该案正由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审理中。此案为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
宁夏银川“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根据举报线索,银川市公安部门侦查发现,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了涉嫌侵权的游戏《烈焰手游》并投入运营。该游戏自2014年11月上线至今,实际收入已过亿元人民币。目前,银川市公安局已对相关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