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今天发布的《2015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在对浙江近岸海域所实施监测的5.7万平方公里海域中,有54.8%的海域海水为劣四类,19.7%、16.5%和3.7%海域海水为二、三、四类,一类海水的海域仅为5.3%。
海水水质是反映海洋环境状况的重要指标。根据《国家海水水质标准》,按照海域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被分为4类: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第二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和滨海风景旅游区;第四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公报显示,浙江5个沿海城市的近岸海域,除温州海域水质状况级别为“差”外,其他4个城市均为“极差”。其中,温州、台州、宁波、舟山海域,四类和劣四类海水分别为45.2%、50.7%、58.8%和61.6%;嘉兴海域海水水质全部为劣四类海水,水体处于“严重富营养化状态”。
另外,杭州湾、象山港、乐清湾、三门湾4个浙江重要的海湾,同样全部为劣四类海水水质。其中,三门湾、乐清湾处中度富营养化,象山港处重度富营养化,杭州湾为严重富营养化。
除了海水水质,海洋生态系统也同样堪忧。公报显示,实施监测的河口、海湾、滩涂湿地等海洋生态系统,生物生存环境质量不高,生物种类单一。
据介绍,浙江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主要受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影响,虽然不同海域面临的问题不完全一样,但近岸海洋环境都面临人为污染的压力。近岸海域环境迟迟得不到有效改善,也与陆源入海污染居高不下有关。而目前,海洋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并未得到完全遏制。
相关资料显示,2011年,浙江所监测的5.7万平方公里近岸海域,四类、劣四类海水海域为15.8%、42.75%,一、二、三类海水海域则分别是14.35%、21.52%和5.58%。
针对近岸海洋环境状况,浙江省环保厅表示,将深入实施《浙江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结合浙江开展的“五水共治”,强化陆海统筹,进一步加强对重污染行业、特别是重污染企业整治,削减陆源污染物排放量,以减少对海洋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遏制海洋环境持续恶化的势头。
在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负责人介绍,正在进行的“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仅1个月时间,全省环保部门就查处了环境违法案件2100件,取缔关停企业831家,178件违法案件被移送公安,有140人被处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本报杭州6月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