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云南江川县人来人往的大街,走进一条僻静的巷道,在一幢普通的三层楼房前,杨鸣凤敲开了赵庆亚(化名)家的大门。这是一个吸毒12年的青年,杨鸣凤常常来家中探望他。
杨鸣凤是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驻江川县后续延伸管理工作站的民警。两年来,她和同事接收照管了126名像赵庆亚这样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回家的人员。在司法、公安、社区、民政、医疗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帮助下,这些戒毒人员中,102人至今没有复吸和重新违法犯罪。其中,赵庆亚已保持操守率3年零8个月。
与“金三角”毗邻的云南,是受毒品危害的重灾区。为破解吸毒人员的巩固期比脱瘾期更难控制的现状,云南司法系统付出了巨大努力,探索着一个个突破口。
“实践证明,后续延伸管理站加大了对解戒人员的管控力度,防止和减少解戒人员复吸和犯罪,是目前帮助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医疗戒治的一个有效方法。”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副局长陈学军说。
在戒毒所的戒断率达100%,离开后复发率却在90%以上
被送进强制戒毒所的戒毒人员,在两年的强戒期里,满心想的都是回家。然而,当真正回家之后,他们才发现,回家的路很短,回归社会的路却很长。
一名17岁女孩杜绵桃(化名)最大的担忧是:“我想回学校,但有吸毒的档案,我就上不了学。我不想被这个档案限制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吸毒人员相关信息都将被录入吸毒动态管控系统,在基层派出所就可查询,升学、就业、入伍等事宜需要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只要被登记在册,政审材料大多会被认定为不合格,甚至入住酒店都会触发报警。这影响着戒毒人员的就业、上学和生活。
“一些未成年人戒毒人员由于辍学时间较长,学籍已经断档,重新建立学籍很困难。”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一位负责人说:“长期以来,我们的戒毒工作只注重生理脱毒和心理康复,忽视了对解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延伸管理。”
该所的调研显示,解除强戒人员回归社会,面临着诸多问题。无谋生技能、缺乏资金,无法就业是他们面临的最大困难。而作为较早辍学、文化程度低、过早混迹于社会的吸毒青少年,是其中最脆弱的人群。
此外,不容忽视的是,目前社区戒毒工作大多执行不到位。初次发现的吸毒人员一般交由乡镇、街道、社区负责帮教。然而由于受资金、人力、物力等条件的限制,基层组织的社会控制力薄弱,甚至流于形式。
“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所里的戒断率可以达100%,但是离开戒毒所后复发率却在90%以上。”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科民警李贤说,“戒断难,巩固更难”的最重要原因,是解戒人员回归社会后,亲人不管或是管不了他们,朋友圈仅剩下毒友,其他社会层面的支持也很少,他们即使想重新构建社会关系也很难。
从抵触到受益
2014年6月,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在玉溪市红塔区、江川县、澄江县等禁毒大队建立了10个工作站,为解除强制戒毒回家后的戒毒人员提供心理辅导、医疗救助、同伴教育和法律援助等帮扶照管。
赵庆亚是江川县工作站成立后的第一批被照顾对象。“当时我们几经周折才找到他父亲的电话。”杨鸣凤说,第一次去家访见到赵庆亚时,他表情僵硬、麻木,状况很不好。毒品损伤了他的小脑和身体,夜里要么睡不着,要么不断做噩梦,并常常出现幻觉。
此后,杨鸣凤和同事多次到赵庆亚家中走访,为他联系了精神科医生进行治疗,并对其家中出现的困难及时给予帮助。在父母和民警的照顾下,曾经对后续延伸管理工作站“很抵触”的赵庆亚发生了转变,他不再和过去的毒友交往,专心在家帮父亲养殖小鸡。
事实上,很多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一开始都很排斥“被照管”。为了让他们了解出所后面临的种种困难,戒毒所将后续延伸管理工作站“前置化”,定期邀请“被照管”对象到戒毒所里开展“同伴教育”,让他们了解如何重新申领驾照、如何退出公安机关动态管控系统等。
同时,针对吸毒人员文化程度低、无技能等困难,戒毒所还与云南新华技工学校合作,开办计算机应用和缝纫职业培训班,享受政府助学补助。2015年9月,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未成年人大队19名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未成年戒毒人员中,8人取得国家颁发的资格证书。
经两年的努力,截至目前,云南省共建立后续照管工作站49个,累计照管4147人。目前,落实照管对象3486人,其中2723人保持操守,操守保持率达78.1%。
由于戒毒人员来自全省各县市,分布零散,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未成年大队还建立了微信群、QQ群,作为提高解戒未成年人操守保持率的载体。民警孔令佐说,微信群给了大家倾诉的地方,当被人歧视时、生活不如意时,他们都会在群里诉说。
照管工作站所在地区治安案件大幅降低
值得重视的是,这样一个为解戒人员提供帮助、增强信心、传授防复吸知识、化解家庭矛盾、提供心理支持的后续延伸管理工作站,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较大改变,部分地区接警率明显降低。
“去年我们查办的刑事案件涉案300多人,有100多人是吸毒人员。但今年治安案件同比已经大幅下降。”云南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副局长李正春说。
针对目前后续延伸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专家认为应充分调动各行各业的力量参与到这项工作中。
“对于戒毒青少年,学校不能开除、注销学籍了事。其学籍问题可以通过地方立法来解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得注销学籍;高中、职业教育阶段,三年内可以恢复学籍。”国家禁毒委禁毒专家库成员、云南师范大学教授莫光耀说。
司法界人士也指出,提供有效的激励和救助机制,对成功戒除毒瘾的人员每年发放一定数量的奖金,对三年期满成功戒毒人员涉毒信息予以清除等,将可以更加有效地延长戒毒人员操守保持率。
“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和诸多管理部门,需要公安、司法、民政、街道、社区等多方合力。”陈学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