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以往开庭审理至少需要两三个小时,8月12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3起刑事案件,只用了20分钟就全部审结,而且当庭宣判。据了解,这3起案件全部运用了刑事速裁程序。
2014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西安是试点城市之一。当年10月,西安市在莲湖、雁塔和蓝田3个区级人民法院先期试点。2015年1月,试点在西安市两级法院全面推开。
8月12日审理的3起刑事速裁案件,一起为盗窃案,另两起均为危险驾驶案件。
47岁的宋某没有工作,之前已有两次因盗窃罪被刑罚经历。今年3月18日,他携带作案工具,流窜至西安市一处居民楼内,在确认户内无人后,用携带的工具撬开房门入室,盗窃价值3250元的邮册一本,现金53.4元等物。宋某正在作案时,被返回家中的主人发现,将其抓获。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宋某当庭认罪并同意量刑意见。法官宣判:判处宋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4000元。另外两起酒驾案件,案情也较为简单,被告均当庭认罪。
以前,即便是最轻微的刑事犯罪,从立案、起诉到审判,整个程序需要3至6个月。应用了速裁程序后,现在只需要5天到半个月时间。当日的庭审只持续了20分钟,只有一名法官单独审判。
“与普通审理程序相比,速裁程序‘只简程序,不减权利’。”莲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申美宁介绍,刑事速裁程序对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基本都可适用速裁程序。”办案法官介绍,同时,这类刑事案件的速裁适用,还要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适用法律没有争议。
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对开庭通知时间不作限制,一般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审结。庭审中,可以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必须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并当庭作出宣判。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西安市13个基层法院审结的刑事速裁案件共计1684件,其中大部分的公、检、法全部办案时间不足30天。从立案侦查到法院当庭宣判,最短办理时间为11天,法院平均审理时间为5天,庭审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当庭宣判率大约为90%,上诉案件无一发回改判。以莲湖区人民法院为例,共审结309件311人,适用刑事速裁案件办理的案件占其全部案件的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