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的郑师傅最近可倒了霉。先是大清早一头撞上了自家的玻璃门,崩开的玻璃碴划了他一身伤。急急忙忙送到医院,缝针、打石膏、缠绷带,好不容易处理好伤口,准备通过医保报销的时候,郑师傅“咚咚”又撞上了两道“门”。
先拍上的门是该院的医保窗口:您这个牵扯到外伤,得让单位盖个章,证明这个伤是你自己造成的。前有证明“我妈是我妈”,这会儿又来了个证明“自己伤自己”。单位这边儿也没了主意:“我们怎么知道你这伤是怎么造成的?”不开!
“嘭!”又一扇门关上了。
医保窗口这边倒也不是蛮不讲理,要是外伤有第三方责任人,患者隐瞒再报就构成骗保。可法律专家都出面说话了,这事儿就好比公安找嫌疑人,按理说应当是公安找证据,哪能先给人铐上,再让别人自证清白?
郑师傅这会儿恐怕更迷糊了,地上的玻璃碴子和血迹都还在,开个证明怎么就卡住了?在家撞的玻璃门实实在在,磕破了头还能找到医院处理,这后两道门倒是若有若无,撞上了也不晓得该找谁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