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收购埃尔拉多黄金公司贵州锦丰金矿82%股份项目交割,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最大型、最复杂的跨境并购完成。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持续火爆。据 《2015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前8个月,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延续快速增长势头,并购项目486个,涉及到67个国家和地区的16大行业,实际交易金额617亿美元,已经超过2015年全年的并购金额。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并购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我国“走出去”国家战略的推进,促进了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规模和频率快速增长。其中,国有企业并购在跨国交易中占较大比重。国有企业海外并购的成功标志是什么?并购中要回避哪些隐形陷阱?
有着30年谈判实战经验的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国家商事仲裁和国际兼并与收购领域专家陶景洲,谈起他眼中国有企业海外并购的得与失。
25年前,陶景洲从工作生活多年的法国回到国内。当时的中国,正在竭力吸引外资。他想不到,中国很快成为了资本输出市场,企业掀起到海外投资的热潮。
“什么叫成功的兼并?”陶景洲认为,对兼并的深刻认识,决定着企业跨国兼并的思路和做法。
有别于传统意义上认为签了股权买卖合同就叫成功的兼并,陶景洲指出,判断兼并成功与否的标准并非“成功地”签署合同。
陶景洲解释称,签下股权转让合同只是并购的第一步,如何整合、运营企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如果在详细了解并购对企业的风险,认为进行并购对企业是不利的,这种情况下,“不签才叫成功。”
1991年回国后,陶景洲参与了多个大型国企海外并购项目,感觉到其中不乏一些“硬伤”。
在某企业一起标的超过一亿美元的海外并购中,双方企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但不久,国内企业因涉嫌“价格转移”被索赔。经追溯发现,谈判胶着之时,该企业领导为尽快促成谈判,无视商业规则,要求把一些担保和保证条款全部放弃。
陶景洲说,每一桩跨国并购都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财务和税收等相关政策。谈判双方不仅要就资源整合、利益分配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还要对实际运作中各种限制因素考虑清楚。调查显示,目前仍有相当比例的企业对于并购标的所在市场的法律、税务、会计等政策法规知之甚少,签约之后各类纠纷频繁出现。
更常见的情况是,国内企业担心并购案不一定成功,在前期尽职调查中,不愿意在海外选择高水准的中介公司。
陶景洲多次见过由于中介公司水平所限,其所做的尽职调查给国企并购决策造成误判。而中介公司如果没有能够从法律角度规避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最终会由国企“埋单”,这样造成的损失要远远高于省下的咨询费用。
“一些国企对合同精神的理解和尊重还有待加强。在一些中国企业管理者看来,合同的签署是谈判的开始,中方往往会在合同签署后才开始认真考虑与对方谈判。而这对一些外方企业,则难以接受。”陶景洲说。
值得肯定的是,随着观念的变化和经验的积累,国企和央企决策层不再以是否签署股权买卖合同为政绩。不久前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中,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严格界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严肃追究问责,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在与企业打交道过程中,陶景洲欣喜发现,20多年来,国有企业海外投资并购的功力正在不断增强。
首先是收购行为趋于务实,不再追求听起来“高大上”的重磅交易,对中小企业的收购逐渐成为重要组成部分。“大手笔”的直接全额投资不再是唯一的收购形式,中国企业变得更有耐心和诚意,通过参股的方式,参与企业经营,学习海外公司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同时,中国企业开始逐渐正视中介机构的作用,国有政策性银行对企业的帮助正趋于全面和人性化。
“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提出,为中国企业提供了更多“走出去”的机会。2015年,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相关的49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投资额同比增长18.2%,我国承接“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服务外包合同金额178.3亿美元,执行金额121.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2.6%和23.45%。
陶景洲提醒,在把握“一带一路”给企业带来机会的同时,在海外并购中,时刻不能忘记要用国际标准的专业谈判行为来保护企业利益,并追求对方和己方利益达到“黄金分割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