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还没到,“打假”的热潮已经提前来了。
3月10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全国两会新闻发布会上说,对于假冒伪劣问题很烦恼、很头疼,恨不得明天就能天下无假。他表示,赞同阿里巴巴董事长马云呼吁的“像治理酒驾一样去治理假货”。“制假售假违法成本低,要引起高度重视,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大惩戒力度,建立信用系统。”
两会期间引爆打假话题的是全国人大代表、广东马可波罗陶瓷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建平。他公开指责淘宝称,平台上有500多家打着“马可波罗瓷砖”“马可波罗卫浴”等旗号的店铺,只有两家是经过授权的。这严重扰乱了马可波罗的价格和服务体系。
说到假货的危害,很多企业家都心有戚戚焉。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雷军在广东代表团发言称,市面上卖的小米手机中,有30%~40%都是假的,外观一模一样,里面的产品、体验、性能都极差;市面上的小米充电宝,也有八成是假货。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理事长刘平均在江苏徐州调研时发现,一家制造照明灯具的企业,有两项发明专利在材料和发光原理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等他回到北京后,却遗憾地听说这个企业已经把核心技术卖给了一家外企,“原因是国内缺乏知识产权保护”。刘平均强调,不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创新氛围很难形成。
知识产权保护需要更多司法保障
这些年来,从政府部门到企业都为打假付出巨大心力,但假货仍是屡禁不绝。
3月7日,马云在微博中写到,我国法律规定(《刑法》),制假售假案值5万元以下没有刑事责任;5万元以上的顶多判7年。这是20年前的法律和10多年前的司法解释,严重脱离实际。结果是今天99%的制假售假行为不了了之,200万元的案值罚20万元。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却无人真打。
他更痛心地说:“公检法部门去年投入了巨大的力量打假,但是因为现有法律法规的滞后和不切实际,眼睁睁看着众多案犯不能被绳之以法。以阿里巴巴为例,去年大数据排查4495件线索,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得以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进行刑事打击的只有469件,只占十分之一;我们研究了33例已经判决的案件,80%还判了缓刑;我们也研究了去年工商行政处罚的200例制假贩假案件,平均罚款额不到10万元。”马云说,这样的局面,只会鼓励更多人参与制假售假。为此,他呼吁要“像治理酒驾那样打假”。“假如没有‘酒驾一律拘留、醉驾一律入刑’的严刑竣法,今天中国要多出多少马路杀手!再看假货,绝大部分制假售假者几乎不承担法律责任,违法成本极低而获利极丰,很难想象假货如何才能打干净!我建议参考酒驾醉驾治理,设想假如销售一件假货拘留七天,制造一件假货入刑,那么我想今天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食品药品安全现状,我们国家未来的创新能力一定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这一观点也引发了一些代表委员的共鸣。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目前制假的触角已经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制假售假方式变得更加隐蔽,销售渠道也变得更智能化、多样化,如转向利用网络信息销售等。朱征夫建议,鼓励各地制定地方法规,强化行政执法手段,建立质检、公安、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严格执行刑法对各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罪的量刑标准,对制假售假达到法定数额者严惩不贷,对侵犯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
制假、售假违法成本低,显然是假货屡禁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也有许多代表委员注意到,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来看,现行的法律也亟待完善。刘平均表示,有很多专家建议把《专利法》调整为《知识产权法》,用法律的方式留住创新成果。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创新、品牌、质量都很难落到实处。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秘书长高友东指出,现实中,“赢了官司丢了市场”、“贴钱维权”的事情屡见不鲜,挫伤了创新者的积极性。有调研指出,我国97%以上的专利、商标侵权案和79%以上的著作权侵权案,平均赔偿额分别仅为8万元、7万元和1.5万元,诉求比例不到35%,而2015年美国专利诉讼赔偿的中位数高达1020万美元。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过低。
代表委员支招
朱征夫建议,通过地方财政以及上级拨款成立专项资金账户的形式,加大对制假售假执法的经费投入。通过购买先进设备,淘汰落后设备,提高发现、收集和处理制假售假数据的能力。与此同时,经常性开展各项培训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对于关键的领导职位,落实打击制假售假责任制,让各级相关领导切实严肃对待制假售假。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大学党委书记李家俊和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等建议,尽快在省市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何志敏说,负责知识产权的政府部门不止一个。目前的管理体制缺少统筹协调的机制,知识产权部门管理分散、政出多门,执法部门各成体系,容易造成执法空白和重复执法,分散服务也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影响了知识产权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制约了创新驱动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院研究员曲伟提醒,企业研发人员要有知识产权意识,从源头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曲伟说,在进行学术交流会议时,常常会遇到“技术密探”,会向报告者详细询问实验的有关细节和数据。“技术就是层窗户纸,有时候一句话,就会让对方恍然大悟,掌握了你的技术。回去之后迅速研发,或者在已有专利上进行下一步申请,会给研发者带来很大障碍。”
高友东更是提出三项举措来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一是确立科学合理的赔偿额度认定机制。知识产权侵权赔偿过低与赔偿额度认定难有关,其原因之一就是赔偿认定未能借鉴专业化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无法保证认定的科学性。建议采用市场价值评估法来确定赔偿数额。针对恶意侵权者或反复侵权者,建议适用两倍到三倍的高额损害赔偿,迫使它们或破产,或回归正常的市场竞争。二是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优化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的互补与衔接,形成合力,协调好行政和司法在处理同一侵权纠纷时的关系,避免对同一纠纷重复处理或者矛盾处理。统一执法标准,统一行政机关与法院对证据的收集程序、认定标准和证明力的认定要求,实现民事证据、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之间的有机衔接。从法律层面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做出明确规定,确保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监管快速、便捷、主动的优势,提升知识产权执法的效率。三是加快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信用标准,将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尽快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与企业和个人的信誉、奖励、融资、评审等挂钩,建立黑名单,从而提高侵权代价,降低维权成本,形成“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晨赫 梁璇 实习生 王方然 胡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