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林智仁)福建今后将对省级达标高中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避免部分学校评上一级达标后“躺着办学”。这是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出台的《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中了解到的。
从今年起,福建省教育厅将定期组织省一级达标高中复查,重新公布省一级达标高中名单,并根据需要对各达标高中开展专项督查,复查、督查情况反馈至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督促整改。目前福建省教育厅正研制省一级达标高中的复查方案,未来将按复查结果分类处理,对优秀的学校加大经费政策扶持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予以限期整改、降级直至撤销达标称号处理。
在质量要求方面,办法进一步提高了与教育质量相关项目的评估标准。今后,学校要保质保量开足开齐课程,特别是在高中扩张后,重点抓高中按时毕业率、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将同一级别的按时毕业率提高3个百分点,一级、二级、三级分别达到98%、95%、93%;对一级达标高中,将应届毕业生至少80%参加统一高考且平均分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作为申报条件。
为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选课走班的新要求,办法还对普通高中提出配足配好教育资源,在教学用房、教师配置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如普通教室配置方面,办法提出打破几个行政班就配几间教室的旧标准,要求学校预留一定数量的教室,用于今后的选课走班教学。
值得一提的是,为吸引高中学校聚焦课程改革,吸引民办高中积极创建达标高中,办法提出,成效初显、潜质较好的未达标高中可直接申报二级达标,成效显著且被列为省级高中课改基地的可直接申报一级达标,进一步打通二级与三级达标高中之间、达标高中与课改基地建设之间的关系。
此外,办法明确提出高中违规办学将实行“一票否决”。凡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视情况予以降级乃至撤销省级达标高中称号等处理。被降级或撤销省级达标高中称号的学校,自降级或撤销称号之日起,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达标晋级及省级其他建设项目。
据福建教育厅相关人士介绍,福建省达标高中建设评估源自1990年代初,历经20多年发展,已成为福建省基础教育领域的重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