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樊未晨)为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推动改变教育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监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了督导评估监测主要包括的七个方面内容: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动民族教育加快发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办法针对评估监测七个方面内容共设置265项指标,将根据指标体系在20172020年期间每年形成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在2018年和2020年分别组织开展中期、总结督导评估监测,形成中期、总结督导评估监测报告。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在办法的附件《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重点任务督导评估监测指标体系》中发现,很多重点任务都有非常具体的措施,比如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就明确提出,在没有普通高中的县,根据人口变动趋势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方便学生在当地入学;人口5万人以上或初中在校生2000人以上的县,应建设一所高中;人口少于5万人且初中在校生较少的县,可将基础较好的初中学校改扩建为完全中学,或与其他县联办、合办普通高中;要求各地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和城镇化建设规划,合理布局普通高中,优先保障乡村高中,严禁建设超标准豪华学校;加快改善乡村高中办学条件,到2020年,乡村高中全部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办法还强调,对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责任不到位、政策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工程项目进度缓慢的省份,将采取适当形式通报。未能如期完成总体目标任务的省份,将依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提出问责建议。
办法要求,各省(区、市)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应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对本省(区、市)中西部教育发展督导评估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