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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0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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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角兽”企业应符合什么标准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林 实习生 赵丽梅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8年04月03日   09 版)

    一份主要由民间研究机构编制、发布的《2017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成为过去一周的舆论热点。

    3月23日,不少人的朋友圈、微博都被这样一条新闻刷屏:《科技部认定的“独角兽”名单来了!共164家》。新闻称,该榜单由科技部认定,而一些入选榜单的企业因负面舆论、商业模式等原因而颇受争议,所以关于该榜单是否科学、上榜企业是否真的称得上“独角兽”的讨论非常激烈。

    近日,该榜单发布方之一、北京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以下简称长城所)副所长武文生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该榜单并非是由科技部等政府部门认定的榜单,之所以出现“科技部认定”这类错误说法,是在新闻传播中被错误解读。

    争论不绝于耳

    该报告由长城所与科技部火炬中心编制、发布。此前,这两家单位还曾合作发布《2016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长城所还曾发布《2015中关村“独角兽”企业榜单》和《2016中关村“独角兽”企业榜单》。

    有网友质疑,该榜单中一些企业曾因商业模式、经营手段而有负面评价。例如,榜单第10名、互联网金融企业借贷宝曾陷“裸条风波”,其风控及合规性也饱受诟病;而榜单中的第90名爱屋吉屋公司,也被爆存在大幅裁员、投诉及市场份额大幅下降等情况;榜单中的第147名比特大陆则因为数字货币领域充满泡沫和争议的缘故,而被认为算不上“独角兽”企业。

    对此,武文生表示,入选榜单的企业都必须满足同样的标准:在中国注册和实际运营;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获得过私募融资但还未上市;2017年年底前的最近一轮融资中,获得投资机构10亿美元以上的估值。因此,虽然部分企业有争议,但只要符合标准都能上榜;猪八戒网、众安保险、大疆创新等企业则因成立时间超过10年,或已经IPO上市而不再纳入该榜单。

    “我们当时也有点犹豫要不要(把这些企业)放进榜单里,但人家融资成功,估值也是那个数,我们不选,就好像我们人为地筛掉了。”武文生表示,评选标准应该是市场化、标准化的,而舆论评价则是多元、动态的,难以统一。榜单与证监会等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没有任何关联,更不会是其政策的来源和依据。

    虽然对榜单的争议告一段落,但关于“独角兽”企业的争论不绝于耳。创业者、投资者、监管者都关心的一个问题是:“独角兽”企业该如何估值?怎样的估值办法才能完整、客观、准确地证明科技创新企业称得上是“独角兽”?

    “独角兽”该怎么估值

    该怎么定义“独角兽”企业?该怎样对它们进行科学、客观、准确的估值?

    亮马投资创始合伙人杨永民最近观察到一个现象,一些曾经的合作伙伴在动员其他投资人一起募资、发起基金,用于投资“独角兽”企业。而业内对怎么衡量一个企业是不是“独角兽”企业,其实仍有争议。

    杨永民认为,理论上讲,企业发展到“独角兽”阶段,通常应具备一定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潜质,但目前很多“独角兽”企业并没有摆脱危险期,商业模式还面临合规性、行业壁垒等方面的挑战。“‘独角兽’它不仅仅是一个估值10亿美元的概念,更应该体现整体的质量。”

    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证监会文件《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中,对高成长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做了大致的定义:

    “在选取标准方面,一是已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二是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包括红筹企业和境内注册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认为,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数量并不多,而国内还有许多科技创新企业虽没达到上述要求,但也被认为是“独角兽”。

    在他看来,目前怎么界定“独角兽”还有争议,还需要更加准确、科学的衡量标准。尤其是在科技创新的大潮中,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风口催生了许多企业,它们或许还没有靠谱的落地应用,仅凭口号和概念,往往就能获得很高的估值和关注度。

    杨永民也注意到,投资界对一些创新创业企业的估值数额其实脱离了实际价值,“是一种虚假的繁荣”。他举例称,有不少创业公司通过一轮一轮的股权融资,把融资和估值都推上了新的高点,投资门槛进一步提高。“有些公司的估值已经太高了,上市不也就这个价格?”他说,投资界一直有种担心,一些“独角兽”企业会因为估值不断推高,但实际经营成绩并不太好,而成为“洪水猛兽”。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估值是一个较为综合性的指标,其综合反映了企业的发展前景、市场地位、盈利水平等许多因素,甚至还掺杂了其他非理性因素,但仅以估值作为“独角兽”企业的判断指标显得过于单一。10亿美元估值的门槛,是根据美国私募市场提出的标准,这是否可以成为我国对“独角兽”企业的评判标准还需要市场的进一步检验。

    董希淼认为,“独角兽”企业的估值会受到很多因素干扰,而且估值办法很多,不同的估值办法得出来的估值数字也不一样,所以估值应该要综合考虑,除了融资额之外,品牌竞争力、市场份额等也可以作为重要指标。

    在他看来,关于“独角兽”及相应估值办法的讨论有助于资本市场改革,也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企业直接融资的比例。而其中的关键是,“估值要交给市场来评价”,否则将会加剧市场炒作,导致假的“独角兽”企业利用非理性的市场圈钱,造成投资者损失。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林 实习生 赵丽梅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8年04月03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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