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中国青年报》3月5日教育圆桌版吴志峰老师的《教龄津贴早该调整了》一文,感慨很多。
30年间,什么都在变,唯独教师的教龄津贴没有变——依然停留在30年前的岁月里原地踏步:“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
是什么原因造成教龄津贴30年的“容颜”不变?一两句话恐怕难以说清。
据我所知:一是平衡行业工资。国家出于宏观调控考虑,国家这么大,拿财政工资的人员很多,各个行业都有其特殊性。工人有特殊工种津贴,危化科研人员有危化特殊津贴,农民、企事业退休职工到了80岁,有高龄津贴……
津贴是一项巨大的开支,很多行业都要调高津贴,都要国家财政拿钱,而我们国家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转型时期,各种建设开支巨大。虽然不缺钱,但是“家大业大、人口多”,用钱的地方也多。国家有国家的难处和全盘考虑;
二是大家心知肚明,教师工资这几年增长较快。其实增长的部分也有“教龄”的功劳:岗位工资的设置是以岗位级别等级为依据的,级别等级评定,教龄是评定的起码条件之一,教龄时间长,在岗位级别评定的时候,就占有优势。最后各单位以上面分配的级别指标数额,从高往低择优录取的办法来决定晋升人数。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岗位工资里面也包含了教龄津贴的因素。再说职称工资这一块。同样,各单位在评定职称时,在制定考评细则时,教龄时间长短,也是职称评定的条件之一,教龄时间长,考评的分值就多,职称晋升也是从高分往低分择优评定的,所以,职称工资也包含了教龄津贴的因素。也就是说,不能单独地看待“教龄津贴”这一块。教龄的作用在其他工资设置里面是隐性的,所起的作用是内在显著的。
虽然教龄津贴在其他工资中有所体现,但“教龄津贴”毕竟是全部工资内容几大块中的一项,既然它是单独“立项”的工资,就不应停留在30年前的“原地踏步”中的3元到10元了,必须有所调整。
以笔者之见,可作如下调整:
一、计算年段缩短,上不封顶。
5年为一个等级时间太长,可调整为3年为一个等级。“上不封顶”的理由是,原来10年教龄和15年的没有区别,15年、25年、30年、40年也没有区别。有朋友问我:“李老师你教了40年,工资很高吧?”我回答说:“教书不是以教龄来计算的,时间长不一定工资就高。”说心里话,我教过的几个学生如今与我同事,他们的教龄津贴与我一样,每月都是10元。
二、金额作适当调整。
为了操作方便,每个年段可调整为2元起步,一年1元或1.5元。以笔者为例,工作了40年,教师的教龄津贴就达到500元至600元。有人大代表曾提出具体意见:30年前,教龄津贴占整个工资的10%,30年后的今天,按照这个比例,500元~600元的标准是比较合理的。
只有把调整提高“教龄津贴”的“真金白银”发到教师手中,才算是对老教师们的一份告慰。盼望教龄津贴的“原地踏步走”解禁为“向前走”!
(作者为湖北省红安县永佳河镇蔡庙小学教师)
李天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