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月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董碧水)浙江今天发布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提出推动浙江全省域全方位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格局。该方案将是“指导浙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的重要依据”。
方案提出,浙江将高水平、高品质、高标准、高能级建设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高层次扩大对外开放、高起点发展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高普惠共享公共服务,建立长三角统一的开放大市场。
根据方案,浙江将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推进规划、土地、要素、财税、公共服务、生态等领域的一体化发展制度创新;并率先在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九个设区市复制推广,共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
根据方案,到2025年,基本形成全省域全方位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实现科创产业、城乡区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一体化发展。在持续、协同、高水平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推动长三角区域建设成为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为此,浙江将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强、民营经济活等优势,高水平建设产业创新协同体系和创新创业生态圈。到2025年,浙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中心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缩小到1.8∶1;新增轨道里程数1500公里、高速公路里程数1100公里,与沪苏皖省际轨道接口总数达到13个,省际高速接口总数达到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