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的大学,是我刚刚开始接触文学的时候。我把一篇小说工整地誊抄在一个笔记本上,当我结束这个笔记本的时候,月亮也结束了它的夜晚。我推开阳台上的窗户,看到太阳也正推开大地的窗户。
趁着课间休息,我敲开老师的门,他的办公室里烟雾缭绕,我看到他的眼睛在烟雾缭绕中闪闪发光。我当时觉得,做文学的人都有这样闪闪发光的眼睛,而那些缭绕的烟雾更像是缭绕的时间。在第二周的课堂上,他走到我面前,用那样明亮的眼睛问我:
“你要再仔细想一想,为什么他打工,因为是去北京,就觉得比较光荣?”
他说的是我小说中的内容,小说内容是以我开学时特意想从北京转车的心态写的。他让我仔细想的问题,10年之后的今天我依旧无法回答。
在我心目中,“北京”是多么神圣的存在。很久之前我只在小学课本里知道它,知道它辉煌的天安门和摩天的大楼;我觉得它不仅仅在遥远的地方,更像是在遥远的时间里。
放学后的童年,我们常常奔跑在乡间的小路上,那条小路上铺满夕阳。我现在想起来奔跑的童年,觉得更像是奔跑在故乡洁白粉嫩的胳膊上;而如今我再次回到故乡,看着一望无际的麦地以及麦地上弯曲的人群,我发现自己正行走在故乡黝黑的脊背上。
我们在童年中奔跑时,看着阳光每天从东方的炊烟中升起,又坠落在西边一座小山的背后,我们看着蒲公英乘风在空中飞舞,我们看着路过田野的飞机在云层上留下痕迹,不禁会去想在那些遥远的地方、在那些遥远的时间里世界会是怎样的。
终于有一天,我收到一张录取通知书,这张通知书像是一把钥匙,帮我打开一段段行程的大门。我看到过东北在10月份就飘起年轻的雪花,看到过外滩的风像水鸟一样滑过黄浦江面,看到过台湾的大海,海面上的水鸟像风一样将我带回童年。可我有点记不清童年的家乡,我觉得一定有什么东西被风吹走了,被风吹走的东西或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被风遗留下的难以抹去的记忆。
我再一次回到故乡,只能从那些衰老的容颜里探寻故乡的记忆。那些容颜,我看得越久越觉陌生,但最后就是在这陌生里我找到那些熟悉的东西。我觉得陌生,是由于时间在流逝中带走的东西;我觉得熟悉,是由于时间在流逝中沉淀的东西。我越来越觉得,那些沉淀下來的是更沉重的东西,是类似生命抑或命运的东西。
我见到一个小女孩,她赤着脚跑来跑去,脚丫上全是污垢,她甚至躺倒在土地上。就在她躺倒在地上时我看到她明亮的眼睛,看着她眼中明亮的希望。我觉得,我就这样在不经意间看到了故乡的眼睛,看到了时间的秘密。
孙超杰(28岁) 复旦大学中文系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