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李怡)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坚持知行合一、重在实践,坚持继承发展、守正创新为工作原则。
总体目标是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本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意见》明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
《意见》围绕组织保障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人才培养,培育推广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