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彩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7月19日发布。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说,出台该意见的一个核心目标就是通过有力举措提振民营经济的发展信心,国家发改委近期将会同有关方面推出相关配套政策举措。
李春临介绍,《意见》就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他举例说,在加大对民营经济支持政策方面,《意见》以增强政策精准性、稳定性、实效性和协调性为重点来回应企业关心和诉求,提出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建立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完善欠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建立拖欠账款清理与审计、督察、巡视等制度的常态化对接机制。
对于具体落地的实际措施,李春临补充说,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于近期推出相关配套政策举措:一是推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二是制定印发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文件,聚焦重点领域,健全要素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他说,上述两份文件是《意见》“1+N”的配套措施,“通过政策措施的集中推出,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切实推动《意见》落地见效,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互为主体,民营企业中90%以上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中90%以上是民营企业。”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从5方面介绍了工信部如何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包括着力健全法治环境、加力完善政策环境、持续优化创新环境、不断改善融资环境、加快构建高效服务体系。她介绍,上半年全国各类服务机构服务企业共计700多万家。
徐晓兰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继续从上述5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政策法规体系、优质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为中小微企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