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聚焦中央财政资金使用问题,对河南省长垣市3个中央预算投资的民生项目展开了调查报道。报道内容显示,这3个项目总共涉及中央预算内资金4000多万元,立项7年至今,竟然都处于“烂尾”状态。
其中,总投资高达542万元的3座立体停车场,建成后从未投入使用,还被当成违建拆了一座,废料堆在小区无人清理;财政拨付1800万元建设的幼儿园和卫生室,前者根本没建起来,后者则一直闲置,当地申请的中央资金却有大半不知去向;还有一条投资1700万元、约560米长的道路,原定2017年就该竣工,至今仍是“断头路”,还有200多米没有修通。这些令人惊讶的现象,反映出个别地方把中央财政资金当成“唐僧肉”,只管申请,不顾实效,十分荒唐。人们不禁要追问:本应起到作用的各级监督机制,怎么就放过了这些明目张胆的“漏网之鱼”?
按理说,任何一笔用于民生项目的财政资金,从立项的那一刻起,到项目完全落实的那一刻止,整个资金的流转、运用过程,都应严格遵循政府工作规程,不能有任何“折扣”。但在实践中,正如上述案例显示,项目的申请方、执行方出于不可言说的动机,有各种方法在项目未能落实的情况下把财政资金“套”出来。
其中,立体停车场工程的建设单位,开建时就知道这类产品使用难度大、限制多,但这并没有妨碍他们以市场价近两倍的价格中标,完工后拿钱走人。卫生室工程在招投标时已经建成,根本不需要再投钱建设,对此,长垣市棚改办主任坦言,这是“先建设后争取资金,考虑到实际用途”。至于那条一直没通的“断头路”,施工方只拿到了1700万投资中的600万,当然没法完工,但中央财政资金早已全额拨付到位,其他钱不知挪走用在了哪。这些不考虑资金使用效率,公然无视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基本要求的做法,不仅造成项目“烂尾”,也破坏了行政机制,损害了政府形象。
申请、分配中央财政资金的下级单位,一旦守不住规则流程的底线,为了部门利益乱搞变通,本该严丝合缝的监督机制,很容易就会被戳成千疮百孔的“筛子”。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地方发改部门和住建部门应采取措施加强项目建设实施的动态监管,并对不能按时开竣工、竣工验收不合格等问题的项目通过通报批评、收回或扣减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惩戒。但是,在个别地方的有关部门眼中,他们申请中央拨款立项的核心目的,原本就是“争取资金”。资金来了之后,是否用到原本计划的民生项目上,项目又能否顺利完工投入使用,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
在“烂尾”的民生项目中,理应发挥监督作用的地方发改部门和住建部门,显然是失职的。但从本质上看,与其说失职源于工作上的疏漏,不如说这是同一个地方不同部门之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结果。毕竟,在为本地争取资金这件事上,不同部门之间是存在“共同利益”的。因此,要加强对中央财政资金落实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的有效监督,必须从更高处着手,理顺体制机制,确保资金流转、运用的每一道流程,都有利益无涉的监督之眼时时紧盯。
面对巨额财政资金,不论是干部个人、政府部门还是施工企业,都可能萌生“伸手”的念头。要让中央的钱花到刀刃上,花到民众心坎儿上,就必须杜绝任何人对财政资金左右腾挪、上下其手的空间。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焦点访谈》这期节目只将镜头对准了河南长垣,但类似的民生工程“烂尾”问题,绝非只有当地才有,需要在宏观层面上得到解决。追踪中央财政资金的流向,确保其发挥实际效用,不仅是为了给政府省钱,更是为了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使民众有扎实的幸福感、获得感。
每个地方都希望得到更多财政资金,这很正常。但是,争取财政资金的意义,正在于更好地给民众办实事。钱拿到了,事却没办,从任何角度上看,都是舍本逐末的错误做法。对此,监督部门还需拿出“雷霆手段”,让各级有关部门深刻认识到:“民心工程”不容敷衍。
杨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