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近查处的高官贪腐案中,“朋友圈”成为一个频频引起关注的关键词。今天,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也不例外,法院认定,被告人廖少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廖少华共有9项受贿犯罪事实。在担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市长、中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州委书记期间,廖少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公司或个人牟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陈春章、龙向彬、曾佐桥、曾超懿、张宇恒、何智慧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24万元。
1324万元受贿款,无一例外来自廖少华不断升迁任期内聚集在其周围的商界“朋友圈”。这其中,不乏廖的忠实“追随者”。
10次收受陈春章394万元
廖少华升迁到哪里,他的商人朋友就追随到哪里。湖南商人陈春章就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至2005年7月,廖少华利用时任六盘水市市长的职务便利,为自己的商人朋友陈春章牟取利益。六盘水新华大酒店和盘县红果大酒店的法定代表人陈春章,借助廖少华获得了55万元的政府贴息资金和60万元的政府技改资金。
其间,陈春章曾因酒店资产已做抵押、无法再行抵押贷款,找到廖少华帮忙。廖少华出面,要求有关政府部门协调解决。2004年11月,盘县红果大酒店分别由六盘水市两家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两次获得贷款1300万元。
2005年7月,廖少华担任中共黔东南州委书记,陈春章也转移阵地,到黔东南州谋求发展。
在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廖少华频频施出援手,使陈春章在未实际投资的情况下,获取土地转让款3500万元。
之后,陈春章又通过廖少华打招呼,承揽了黔东南州下属榕江县体操馆、滨江大道、古城路改造和丹寨县锦鸡文化广场、丹寨县人民医院改造等多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为感谢廖少华的帮忙,7年间,仅陈春章就分10次送给廖少华394万元。
为朋友“帮忙”内容多种多样
从判决书的内容看,廖少华为朋友“帮忙”的内容、方式多种多样,包括争取建设开发用地、承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催要工程款项等。
在将廖少华送上法庭的商界朋友中,贵州丰球房地产公司董事长何智慧也是重要一员。2009至2012年间,为感谢廖少华帮助,何先后12次送给廖少华现金共计550万元。
判决书显示:2003年,丰球公司在凯里市承建迎宾大道项目。2008年,何智慧请求廖协调解决公司与凯里市政府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廖多次给市政府主要领导打招呼,双方结清了相互债务。
2008年,在“丰球新天地”三期工程建设中,凯里市政府要求其降低楼层高度;同年,凯里市政府规划在丰球公司开发的“丰球黔城”小区中间建设一条市政道路。在何智慧请托下,廖少华过问,市政府取消了这些市政规划。
之后,何智慧为浙江丰球集团在凯里市发展光伏产业项目,及在黎平县建设的“侗乡第一城”商铺纠纷,多次找到廖少华请求协调解决,廖少华都予应允。
法院查明廖少华的受贿事实还包括:
2006年年初至2012年5月,在凯里市腾龙凯悦酒店的视察中,廖少华发现酒店停车场较小,即要求凯里市在酒店附近修建停车场,后又要求市政府协调在酒店门前修建停车港。为感谢廖的主动提议,并在建设五星级酒店方面争取支持,酒店法定代表人龙向彬两次送给廖少华现金70万元。
2004年,曾氏集团与黔东南州政府签订铝工业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之后,就项目选址等问题,曾氏集团曾佐桥等人请求廖少华协调。为表感谢,先后4次送给廖少华100万元。
2006年,天柱辛集钡盐公司发生污水泄漏事故,州委、州政府大力协调,事故得以顺利化解。之后,廖少华又为该公司获取信用社贷款、增加矿产配置等事提供帮助。公司总经理阎振宗先后3次送给廖少华50万元。
2008年,雷山县政府对临街门面房实施民族特色包装改造,小河玉宇房地产公司开发的“玉宇天成”楼盘包装方案未获批准。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宇恒找廖少华协调后通过审批。为表感谢,分3次送给廖少华50万元。
同年,黔东南州鸿森木业有限公司拟在原凯里造纸厂地址开办木材中转站,遭到州木材公司职工反对。廖少华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长万请托,作出批示,木材中转站得以成立。周长万送给廖10万元现金。
2012年,廖少华带领州委、州政府有关领导到贵州青酒集团考察,要求州直各部门和镇远县要大力支持青酒集团。青酒集团法定代表人文义长在廖少华休息的宾馆内,送给廖30万元。
2010年,在廖少华帮助下,其亚铝业公司120万吨氢氧化铝项目得以立项备案。后因为扩大生产规模,黔东南州矿产资源无法满足生产需要,该公司多次请求廖少华予以协调解决。廖少华再次出马,将凯里市西区和贵州省黄平县大凉山两个铝土矿配置给其亚公司。公司负责人童文其、万仕华两次送给廖少华70万元。
主动交代部分罪行
廖少华的滥用职权,为国家财政资金造成巨大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廖少华在担任黔东南州委书记期间,拒不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强令州财政局退还中博公司土地出让金310万元。后州政府经调查研究,土地出让金不应退还,向廖少华提交书面报告建议追回,廖少华拒绝补救。
东窗事发后,昔日的“反腐先锋”走上法庭,接受审判。在1月22日的庭审中,廖少华声泪俱下。他在庭审陈述中说,自己是“温水煮青蛙”被朋友拉下水的。从收自己最好的朋友陈春章的钱开始,走上了腐败的道路。
“刚开始还惶惶不安,后来就心安理得,觉得自己收的是好朋友的钱不会有问题。”廖少华这样反省:自己在社交圈喜欢听奉承话,喜欢别人围着自己转,喜欢交各种各样的朋友。特别是在交朋友上,交了一批“讲哥们儿义气”有“铜臭味儿”的老板朋友。
案件调查审理中,廖少华如实交代了办案机关已掌握的收受陈春章394万元的事实,又主动交代了尚不被掌握的、收受何智慧、曾佐桥等人合计930万元,以及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310万元损失的事实。案发后,廖少华亲属代其退还了全部赃款1324万元。
鉴于廖少华对所犯的受贿罪具有坦白情节,滥用职权罪具有自首情节,且所得赃款全部退缴,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判定廖少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
全流程防腐监督机制亟待建立
对廖少华的判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网友认为,类似廖少华这样的高官贪腐,虽有外部引诱作怪,更多的还是源于自身的软弱、贪婪和放纵。领导干部惟有做到自我净化、自我约束、自我警醒,“坏朋友”才不会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生一茬”。
也有人发表评论,权力向来是把双刃剑,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衍生出利益链。只有建立、完善权力的运行监督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使干部的权力得到有效控制。
这一观点得到专家肯定。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落马官员之所以能利用公权力为“朋友圈内人”输送利益,与当前一些地方对“一把手”的监督缺失密切相关。为此,应建立全流程的腐败预防和监督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权力干预,以营造健康、正常的政商关系。
本报西安4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