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深陷舆论漩涡,极度奢华的深圳“海上皇宫”依旧屹立不倒。2010年,深圳市龙岗区南澳街道东山湾海域建造海上构筑物——“海上皇宫”,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经调查组查实,“海上皇宫”构筑物非法占用海域。同年5月13日,因在未取得养殖资格的渔排上构建违章建筑而被拆解成三部分。目前已取得证件,获准经营休闲渔业,并规定该场所不能用于私人集会,必须对外开放。(《京华时报》2月23日)
当初“海上皇宫”被曝时,其幕后老板、时尚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奎章就辩称:“海上皇宫不是违章建筑,只是手续不全,也不会被拆除,最多是罚款。”如今的事实应验了郭当初的判断。据称,深圳有关方面曾三次对“海上皇宫”进行行政处罚,或责令其恢复海域原状,或给以71.1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恢复海域原状,但处罚决定一直未得到执行。“海上皇宫”只是一分为三就从违法变合法了,这对执法部门来说,不只是尴尬无奈,更是悲哀。对于类似违建业主来说,不得不佩服郭老板的本事。
“海上皇宫”又重开了,再说强拆也没有意义了,毕竟它耗资近亿元,强拆不仅造成巨大浪费,还可能造成很大的海上污染,权衡利弊,不拆似乎更为合理;也别说执法软弱了,行政处罚不执行或罚款了事,这是“中国特色”。正如有评论所言,现在的关键是让“海上皇宫”为民所用。这恐怕也是有关部门批准其重开的理由,即规定“海上皇宫”不能用于私人集会,必须对外开放。而“海上皇宫”建设的初衷是不对外开放的私人会所,重开的“海上皇宫”能真正为民所用对外开放吗?
要让“海上皇宫”成为对外开放的旅游景点并不容易。一是那里的消费费用很非常之高,并非普通老百姓能玩得起的。据慕名前来的游客称,在上面吃住一天的花销高达500美元。二是目前“海上皇宫”是私人财产,并不是政府想让它对外开放,老板就得对外开放。如此一来,重开的“海上皇宫”的合法性就值得质疑。
张魁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