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王晶晶)今天,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大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陈勋儒建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应对全国性创建评比活动认真清理,除必须保留的外,禁止再擅自推出各种创建评比活动。
陈勋儒发现,一些城市竞相争夺“名片”的背后是官员在争政绩,创建活动正逐渐“变味儿”。
他介绍,创建活动政出多门、名目繁多,分为官方、民间、综合、单项、国内、国外,已到“乱花迷人眼”的地步。几乎每项官方工作均有相应的创建项目,自1989年全国爱国卫生委员会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之后,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优秀旅游城市、节水型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等等名目繁多的城市创建活动相继推出。然而,陈勋儒注意到,有的城市为了创建“卫生城市”,不仅取缔了蔬菜农贸市场,还要求小饭馆、小饮品店全部关门停业;或者要求市民把铝合金窗统一换成塑钢窗,否则就停止冬季供暖;有的城市甚至将树龄35年以上的万余株水杉砍伐,以几千元一棵的成本购买、移栽银杏树。非官方的各种创建评比活动更是五花八门、泛滥成灾,某研究会就推出了中国十大文化品牌城市等17个榜单,其他的还有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中国国际形象最佳城市等。某些协会的评比明码标价,交相应费用即获称号,以此敛财。
“地方政府高调宣传被评为‘最具幸福感城市’,当地群众却为‘被幸福’起哄抱怨,这种创建活动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引起公众反感。”陈勋儒说。
“创建评比活动表面热闹,衍生出大量检查、公示、督办、评比,形成错综复杂的利益链条,各地投入不少专项资金,组建班子,设立‘创建指挥部’和办公室,终年忙碌,穷于应付各种达标检查,组织群众性达标运动,为创建而创建,为称号而努力。”陈勋儒建议,必须加强对各种城市创建评比活动的监督,确保其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