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既不是什么“偶然运气”的结果,也不是什么“无法解释的原因”的结果,而是有着坚实的制度基石,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提出,“经过90年的奋斗、创造、积累,党和人民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的成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一个重要的结论。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七一”讲话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体系问题,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领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
当代中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一个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中国已经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我们伟大的人民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伟业,书写了人类发展史上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丽史诗,13亿中国人民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指引下满怀信心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毋庸置疑,这些发展进步是有根本制度作保障的,是建立在制度基础之上的有目标、有方向、有措施的发展进步。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既不是什么“偶然运气”的结果,也不是什么“无法解释的原因”的结果,而是有着坚实的制度基石,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其制度的稳定性与活力性的有机结合,以其制度的公平性与效率性的有机结合,以其制度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的有机结合,为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提供了可靠的制度支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特点和优势就是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国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这些鲜明特点和成就的制度化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改革开放新时期自我完善与发展的结果。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恩格斯曾经指出:“社会主义是一个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而不是僵死的、一成不变的。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应当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也是不断变化着的,当然,这种变化既不是“改旗易帜”性质的变化,也不是零打碎敲、小修小补性质的变化,而是在自我完善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变化。
社会主义制度是在坚持自身的改革进程中,逐步走向健全、走向完善、走向成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是社会主义制度走向完善和成熟的表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的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形成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领导集体带领人民不懈探索的结果。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吹响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号角,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时期。
邓小平强调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他在1992年视察南方重要谈话中指出:“恐怕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改革开放、与时俱进,引领改革开放的航船沿着正确方向破浪前进,成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21世纪。江泽民也非常强调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他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的讲话中就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科学内涵,并指出,三者“是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的制度发展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制度,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熟和完善起来,并形成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
作为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由三个层面的内容构成:
第一个层面是根本政治制度,这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我们建立和实行这一制度,是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人民流血牺牲、为人民民主长期奋斗取得的伟大胜利,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第二个层面是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基本制度是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础之上的,它包括三个内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的基本政治制度,这三个基本政治制度反映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特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使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并实现了法治化;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实质,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
第三个层面是具体制度。这些具体制度是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方面的内容。这三个层面的制度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相互衔接、彼此贯通,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呈现出勃勃生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的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立足于中国国情,植根于中华大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反映着世界发展的趋势,有无限广阔的发展前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各项具体制度都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的生机与活力,从而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优越性有利于我们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的价值体系、核心理念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而使我们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不断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的高效性有利于我们集中力量办大事、办好事,同时这一制度具有的抗风浪的能力使我们能够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的强大的凝聚力有利于我们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无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是基本经济制度,都是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制度基础。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强调:“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面对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继续前进,开创工作新局面,赢得事业新胜利,最根本的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高举旗帜、拓展道路、丰富体系、完善制度,这是我们赢得未来的根本。其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必须抓紧抓好的一项紧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