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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7月27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确权应找准利益平衡点

本报记者 王雪迎 刘冰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7月27日   07 版)

    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尉犁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丁峰表示,这只是一起亲戚之间由经济纠纷升级为土地纠纷的案件,与政府行政不作为没有关系。

    “说白了,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丁峰说。

    丁峰说,今年4月16日,王新成与陈其兴再次发生矛盾后,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了以县政法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专案组,专项调查两人的土地纠纷案,以期尽快解决难题。

    针对记者提出的这起土地纠纷案为何久拖不决的问题,丁峰说:“尉犁县政府进行的两次土地确权都没有找准利益平衡点,存在事实上的不公平。”

    丁峰说,事实上,这起案子最早只属于经济纠纷,陈其兴返还拖欠王新成的8万元转让费,就结了。事情发展到现阶段,政府就应该以投资人投资多少而非谁是开荒者来确权,经过调查,陈其兴自1997年起就归还了农经站贷款11万元,后续投资大量款项且长期耕种争议土地,大部分土地理应归陈其兴所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经局农经协会秘书长姬新会说,解决争议土地首先应该解决民事纠纷,目前首要问题是确定谁才是土地的合法拥有者,而对于另一人的付出,应根据“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原则,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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