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为尉犁县政府的不作为导致陈其兴愈发猖狂!高院的判决书写得很明确,土地应该属于我,但尉犁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无视高院判决,依旧我行我素地给陈其兴确权了900余亩土地,而陈依然不满足,还要拿走剩余的232.5亩!”2005年,当得知陈其兴要求尉犁县撤销确权给自己的232.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时,王新成说。
2008年,巴州政府法制办撤销了尉犁县政府给王新成一次性确权的829亩土地使用权。一些熟悉这场土地纠纷案的人向记者透露,正是尉犁县国土资源局在办理土地证时留下了漏洞,让陈其兴抓到了把柄,不停上诉。
巴州政府法制办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由于县级政府针对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审批权限只有500亩,而尉犁县政府一次性为王新成颁发了一宗829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办证程序违法,从而作出责令撤销原办证行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接受记者采访时,巴州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王泉盛表示,作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部门,州法制办受理陈其兴提起的复议申请,严格审查尉犁县政府办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办证程序和实质要件,代表州政府依法作出复议决定。
王泉盛说,该行政复议并非要求尉犁县政府撤销已经生效的土地确权协调书,而是需要县政府纠正土地登记手续即可。
“按照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60日之内作出新的行政行为。但截至目前,我们并未收到当事人后续办证情况的反映!”王泉盛说。
王泉盛说:“政府不应该为自己的行政不作为互相推诿。”
记者来到尉犁县国土资源局,加入王、陈土地纠纷案专案组的赵副局长表示,自己并不十分熟悉案件的相关情况,不接受采访。
“政府的权威性体现在哪里?关键是让老百姓信服!政府的一切行为都应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否则就会失去一切!正是部分政府的不作为,甚至乱作为,为基层部分判决生效的土地纠纷案增加了执行难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经局农经协会秘书长姬新会说。
姬新会说;“跟老百姓打交道,最关键的一条就是政府做错了要勇于承认错误,才能取得老百姓的谅解,这就是主人与公仆之间的一种微妙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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