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其兴说,他一直有一个习惯,把日常发生的大小事记录下来。他给中国青年报记者提供了一份2001年至2008年的维权、信访日志,以此证明王新成多次侵害其权益,而公安部门却不予受理的事实。
该记录显示,从2001年王新成开始上诉起,每年开春,王新成都会到地里种地,期望夺回自己的土地。
以2005年为例,陈其兴列举了春季播种期间王新成带人强行播种的情况,但在维权本中并未提及3月14日~17日所发生的事。
尉犁县人民检察院51号起诉书中还原了那几天的事实。
2005年3月14日,陈其兴到喀尔曲尕乡马号准备种地,之前王新成已安排20余名民工到该地准备种地。陈为能种地,遂给被告人田胜打电话,让其找人将该地里王新成的民工赶走,并对田胜说不能打人。
3月17日21时许,被告人田胜与其雇用的周某、李某、马某等7人分别携带木棒、砍刀、手电筒、电线等,前往该地块,采用威胁手段将分别居住在三处的王新成的民工共计22人赶出房屋,押上了汽车,让王新成的驾驶员陈宝军开车将其全部拉回尉犁县城。其间,上述被告人为防止民工反抗,对其中13名男性民工实施了捆绑。
起诉书中提到,陈其兴另案处理。
在此之后,由于双方均认定土地属于自己,围绕土地的保卫战在每年春播时就会悄悄进行。
据记者了解,2009年,尉犁县政府撤销王新成与陈其兴的土地使用证后,再没有对争议土地进行确权,并下发通知要求解决争议前,双方不许擅自耕种。
如今,进入夏季,陈其兴种植的棉花长势喜人,自1997年王新成将土地转让给陈后,千亩土地就一直由他耕种棉花至今。
“县政府竟然无视高院判决,一而再、再而三地将土地易主!”王新成说,他开始认死理,高院的判决早已认定土地所有权归我所有,自己有理由耕种。
2011年,王新成将土地承包给邓允静。邓允静对记者说,当地人对王陈二人的土地争议案都有耳闻,为了核实土地的合法性,他专程找到喀尔曲尕乡政府,并与乡派出所核实土地系谁所有。得到王新成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答复后,邓允静投资近60万元开始耕种原本确权给王新成的土地。
邓允静说,从今年4月开始播种起,陈其兴就开始带人百般阻挠。4月18日准备犁地时,陈其兴半夜派了30多人,赶走其工人。报案后,派出所连夜出警制止骚乱。4月24日下午,陈的家人又带领几十人将邓允静工人打伤入院。
对这些做法,陈其兴的看法则是,在县政府还没有重新确权情况下,原来这些土地均由其种植,现在依然应该由他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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