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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26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司法所老王的民情日记

本报记者 韩俊杰 实习生 王晓星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8月26日   01 版)

    这是一间再普通不过的乡司法所的办公室。不足10平方米的屋里只有一把椅子、一张办公桌和一个书柜。屋里唯一的亮色就是那占满半个办公桌的荣誉证书以及各种金质、银质的奖章,以及那一排厚重的《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大全》。红色的旧台灯、老旧的方框眼镜、墨水、钢笔、速效救心丸等物品错落有致地放置在办公桌上。书柜的一角,是主人常穿的一双半旧的军绿色胶鞋。

    屋子的主人是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邸阁乡司法所原所长王运宏。今年2月28日,他因肺腺癌去世,享年58岁。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的18年中,王运宏成功调解1800多件民间纠纷,化解平息10多起群体性事件,安置帮教180余名刑释解救人员,获得大大小小30多项奖励,代写法律文书5000多份。而他记下的40多本民情日记,记录了一个基层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点点滴滴。

    王运宏的生活一直低调而严谨,家人和同事对他的民情日记和证书奖杯并不清楚。王运宏去世后,不识字的老伴娄桂玲看着日记和证书,心里难受,“生前啥也没有给我留下,连句话都没有,要这些东西干啥?”

    翻开王运宏的日记,一页页记录他工作情况的简短日记,像电影一样将他生前的工作状况展现在记者眼前。

    “2007年8月8日,星期三,多云转晴,与支书于吉新谈话,后又到村主任张广友鸡场看了养鸡养殖业,无有新矛盾纠纷,群众卖西瓜收入较满意。”

    “2009年7月24日,星期五,在张斗庄村走访时得知本村妇女张桂玲于04年同赫庄村赫海龙结婚,婚后生有一女,叫赫梦柯,现两岁,婚后夫妻感情不和,赫海龙将责任田承包他人,自己带承包款外出务工,不给妻女生活费,母女生活困难,女儿有病无钱医治,只能靠娘家帮扶……”

    “2009年10月23日,星期五,这两天一场风后,我到本地排查矛盾纠纷时,发现了张斗庄村二组张明领家一棵桐树被刮倒,正好砸碎了邻居的东屋。他本来就和邻居关系紧张,如今树又砸坏了房屋,双方关系更是剑拔弩张……”

    “2009年11月14日,我在座谈排解纠纷时了解到本村村民于海林在各里村修房班干活时,被拖欠工资两个月没发……”

    在王运宏的调解下,上面日记中提到的张桂玲母女拿到了1.5万元的生活费,张明领邻里关系和睦起来,于海林遭拖欠的工资被追回。

    耕地纠纷、婆媳矛盾、邻里冲突、婚恋变故……只要是乡里的事情,十里八乡的村民都喜欢找王运宏。20岁以上的村民都认识王运宏,见面就打招呼:“老王来了?”

    2003年,上级要将老王调离邸阁乡,乡亲们得到消息后集体赶往乡政府请愿,请求让老王留下来。

    老王下葬时,乡亲们闻讯后冒雪赶来送老王最后一程。那一天,从何庄村通往邸阁乡的路上,送行的群众把道路挤得水泄不通。群众说,挎着黑包走村串巷的老王是好干部、好党员,我们不舍得他离开。

    老王已经走了半年,但是因为乡亲们的不断来电,老王生前使用的手机号现在仍没有停机,并成为了邸阁乡司法所的民事调解热线。截至目前,通过老王留下来的这个手机号,该乡已成功调解了32起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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