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中山大学大四女学生郑楚然用自行车带了500封倡议信来到学校邮局。她给全国500强企业的首席执行官分别寄去一封关于取消就业性别限制的建议信,呼吁企业发表平等用工的声明,关注并解决企业招聘大学毕业生时对女性不公正的要求和限制。
在找工作的时候,郑楚然发现很多企业都会在招聘告示中写着“限男性”、“女生身高1.65米”等不平等的条件,在面试时也会问及女生“谈恋爱了没、打算什么时候结婚”等与工作能力无关的问题。
在实际情况中,女生找工作时常常会遇到以下不公平的限制:一是区别对待——不拒绝女性求职者,但会安排女性从事技术不强、条件较差、收入低廉的“岗位”;二是公开排除——招聘中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明确表示“男性优先”,或指出“此岗位适合男性应聘”等条件。
此外,女性入职的不平等常常是多种歧视结合在一起的,比如外貌、气质、年龄、身高等,都成为了女性劳动力的附加值,有的企业甚至将女性能否喝酒作为招聘标准。更有甚者,有用人单位对女性求职者的婚孕状况作出公开或不公开的限制,比如要求女性承诺“三年内不结婚、不生育”,或者迫使部分女性怀孕后“主动”离职等。
2011年《北京市高校女大学生就业情况调查报告》显示:61.5%的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受到过歧视,比男生高9.9%。其中,16.7%的女大学生表示经常受到歧视。全国妇联发展部发表的《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状况调查报告》指出,56.7%的被访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感到“女生机会更少”,91.9%的被访女大学生感受到用人单位的性别偏见。被访女大学生中,21.1%的人“经常”感觉到性别偏见,25.3%的人“时常”感觉到,45.4%的人“偶尔”感觉到。
郑楚然希望企业量才适用,不要给女性贴上“工作能力低下”的刻板标签。她说:“我今天写信,不仅仅是因为我自己,如果今天我不呼吁,下一个被歧视的将会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