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的门美子考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时候,同事们说她是“年轻人里少有的心态成熟的。”
不知道是不是冲着这份成熟,她被分到了政治处,负责老干部工作。可是,很快,同事们就发现,门美子工作之余时常捧着一本厚厚的《德国刑法典》,看得津津有味。
有人曾问过她,“负责老干部工作,怎么还看这么专业的书?”
对门美子来说,要成为法律人的“执念”,从大二开始就刻在了脑中,她的梦想就是当一名专家型的检察官。她会泡在图书馆,啃厚厚的“大部头”,无论如何,知识打底总是没错的。去一线,去办案,盘活这些知识,就是在一步步靠近那个梦想。
2007年,门美子报考了当年的国家司法考试。两个月的时间里,她准备了“一千多张小纸片”,走到哪里看到哪里。成功通过司法考试之后,门美子如愿以偿进入公诉处,终于找到了实现梦想的舞台。
门美子曾经承办过一起案件,让她至今难忘。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被提起公诉,但被害人比较特殊,是嫌疑人的亲哥哥。
当时,嫌疑人为了给哥哥取暖,把蜂窝煤炉送进了哥哥的屋子。没想到,却致使哥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看到嫌疑人老迈的父母,门美子心中百味陈杂。“即使我还没有为人父母,但我也特别能理解老人的感受。大儿子刚死,小儿子马上又要坐牢,换谁都受不了。”
思虑再三,门美子决定向检委会建议做“相对不起诉”决定,这个充满人情味的决定得到了检委会的支持。门美子记得,嫌疑人和家人听到这样的结果之后,当场哭作一团。
有人说“法不容情”,但门美子却觉得,法律并不代表冷血无情,检察官并不等于咄咄逼人,要在严格审查案件的基础上,考虑到司法温情。
“法律就是要使社会和人都能变得良善,让良善之人活得有尊严。”门美子说,“我的幸福就是通过自己的工作能使社会更加接近公平正义”。
如今,门美子参加工作已经6年了,她独立承办了100多件公诉案件,没有一件错案。办理这些案件的过程中,门美子还写下了1千多篇办案日记,发表了30余篇实务论文及学术报告。
这份对“学术”的热情,让她尤其喜欢学校,喜欢青年学子,总是充满热情地跟他们倾心交流。
现在,门美子是北京一所中学的校外法制辅导员,在这里,她要给孩子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常识。她也回母校中国政法大学跟大学生们交流座谈,在这里,她会跟他们分享自己的大学时光。她还会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的“检察官讲坛”上,给大学生们讲讲检察实务。
交流的过程也是感受的过程。“在我们交流之前,很多人对法律职业的认识,一般就是两种选择,要么做律师,要么进法院。”门美子说,互动之后,他们认识到检察官是如何工作的,认识到检察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特殊重大意义,对检察工作也有了更大的热情。
“我就想把更多的优秀学子‘拉’到检察事业中来。”门美子笑着说,他们也会告诉我好多“新鲜事”,“让我更年轻”。
门美子获得的荣誉很多: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北京市青年五四奖章、北京市优秀公诉人……可是,在这个80后姑娘看来,这一系列荣誉称号并不是金灿灿的“名人”光环,她爱上网,爱刷微博,爱团购,还爱懒羊羊……她说自己其实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虽然干着“枯燥”的法律工作,但跟同龄人没什么两样。
她说:“我还是我。”
本报记者 李丽 实习生 陈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