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6日电(记者原春琳)社会培训机构今后不再是拿到工商营业执照就能开班授课了,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有关负责人今天透露,教育部门将与工商部门联手,开展社会培训机构前置审批的试点,社会培训机构在拿到教育部门的许可之后,才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这位负责人是在今天举行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通气会上发布这一信息的。为加强招生管理,规范入学秩序,从4月1日到5月10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从省、地、县、学校等不同层面,组织开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自查工作,并填写自查报告。5月中旬起,教育部将组成督查组对部分省份进行抽查,表扬总结做得好的,查处曝光不规范学校。
校外培训机构是其中一个重要检查内容。不少地方的学生和家长都有“减负越减越重”的感觉,其中负担加重的一个具体表现就是大量的课外时间都花在校外培训机构上。这位负责人介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各类培训成绩与义务教育入学挂钩为名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培训班,不得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学科培训,不得有上新课、赶进度等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的培训行为。
“幼升小”、“小升初”造成家长和学生负担过重。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划定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明确招生时间。此外,还要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
针对社会反映的“奥数”、“坑班”等“加负”的热点问题,这位负责人强调,要加强监管,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考试,严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占坑班”。
这位负责人介绍,中小学的考评体系也将改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研究制订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方案,积极探索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逐步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积极开展中考制度改革,鼓励用等级制呈现中考成绩,扩大优秀初中毕业生保送人数。
此外,这位负责人还介绍,各地教育部门要建立对本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工作的考评制度,义务教育学校要将“减负”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考核,做好对教育的日常考核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对一些“减负”工作不力,甚至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地区和学校予以曝光。
这位负责人坦言,减负工作任重道远,难以一蹴而就。一个“减负万里行”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也不能让这些问题不反弹。他相信,只要坚定做下去,就会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