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的改革已进入全面改革的新阶段,改革的领域已不仅是经济体制,而且包括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全面改革也不是枝枝节节的修补和改良。
问:如何理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改革开放是“新的伟大革命”这一提法?
常修泽答(下同):改革开放是“新的伟大革命”,是一场革命,这个判断相当精深。此前有一个重要的判断是邓小平同志作出的,他在1980年代有一句话:“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谈四点:
第一,首先要明确,这里讲的是“新的”革命,而不是“老的”革命。中国的改革,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革命”,它与过去那种以武装斗争、暴力革命为主要特征的革命有原则区别。
第二,它不是对原有体制枝枝节节的修补或改良,而是一种制度性的变迁。20多年前,那时我在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从事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曾于1994年完成并出版一著作,题为《中国:“换体”的革命》。这是从经济体制改革角度来探讨的,核心问题是主张换资源配置的主体。过去是政府配置资源,计划配置资源,这个“体”要换,计划为“体”变成市场为“体”。我这个思路是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以及相应的哲学范畴——“体和用”得到启发的。当时不少人对市场配置资源往“用”这个层次上理解,我认为那不够,市场配置资源不是在“用”的层次,而是在“体”的层次。因此,我在那本书中说,经济改革是一场革命,而不是枝枝节节的修补和改良。
今天,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的改革已进入全面改革的新阶段,改革的领域已不仅是经济体制,而且包括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全面改革同样也不是枝枝节节的修补和改良。《决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命题,就涉及重大的制度创新问题。
第三,要把《决定》第一条讲的改革开放是“新的伟大革命”与第二条讲的“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结合起来理解。要把握“革命”与“完善”的统一,以求得最大政治公约数。
第四,改革开放是“新的伟大革命”这一提法,与邓小平的“第二次革命”的提法,是一脉相承的。但这里用“新的”而没有出现“第×次”的提法,我认为是为未来改革预留了足够的历史空间,因为“改革无止境”。到底有多少次,现在很难说,用“新的”一词带有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蕴涵。
问:怎么理解《决定》将改革开放看作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
答:孙中山先生有一句名言:“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中国共产党是不是大踏步赶上这个时代潮流了?那我们就要研究新的时代潮流是什么?
在我看来,当今有三大时代潮流比较明显:
第一,经济上的潮流是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人们对市场经济有所反思,这是应该的,但也同时出现了一股批判和否定现代市场经济的思潮,甚至有人认为市场经济是中国问题的根源。我认为,市场经济是有缺陷,有明显局限性,但是从这个时代来看,比较起来,当今世界还找不到比市场经济更好的资源配置机制。《决定》把原来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改成“决定性”作用,这是重大的理论提升,意味着中国将与“政府主导型”模式或称“政府干预型”模式告别。很明显,中国大踏步地赶上了时代潮流。
第二,政治社会领域的潮流是公平正义。寻求公平正义是人类的天性,不仅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同样如此。例如美国青年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就是追求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可见,无论欧美还是发展中国家,尽管各国民众表达形式不尽相同,但民众呼唤“社会公平正义”的诉求是本质的、共同的。《决定》从经济改革到政治改革,从文化改革到社会改革,乃至生态文明领域的改革,从不同方面贯穿了公平正义的精神。当然,要实现公平正义还需要作艰苦努力。
第三,人类文明发展中的包容互鉴潮流。青年朋友要认清一个趋势,中共十八大提出“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识”,是十八大报告的显著亮点。今年6月,习近平与奥巴马在安纳伯格庄园会晤提出“包容互鉴”,这是一种新的认识。随着大国之间关系的“包容互鉴”,多元文明之间的交融或兼容势在必行。中共十八大所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虽然还只在“倡导”阶段,而且真正实现起来难度非常之大(例如,从近日的西太平洋风云就能看出这一点),但是人类文明的包容性发展作为一股历史潮流,是阻挡不住的。
问:如何理解“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这一提法?
答:这个问题可从中国第三波转型的角度去把握。2009年我曾提出过“第三波转型”理论观点。在我看来,“五四运动”以来,中国(大陆部分)已经历了两波历史大转型:第一次是以1949年为标志的社会制度转型;第二次是以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的经济体制转型(这场转型还没有完成)。我认为,以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将进入第三波历史大转型阶段。第三波转型新在哪里?它不仅仅是经济转型,而且是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在内的“五环式”的全方位转型。
这就是说,中国下一步是要推进“五环改革”(参见拙著《人本体制论》)或说全面改革。五个“环”都有一个“轴心”,经济改革的中心是市场经济,政治改革的中心是民主政治,社会改革的中心是和谐社会,文化改革的中心是先进文化,生态资源体制改革的中心是生态文明。这5个关键词,20个字,是未来全面改革每个领域核心的目标,每个改革都要奔着目标走,围绕轴心转。
问:如何理解“建立服务型政府”?
答: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就要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对立面就是管制型政府或者叫干预型政府。中共十六大报告的提法,政府的职能是四条,而且顺序是有讲究的,第一是经济调节,第二是市场监管,第三是社会管理,第四是公共服务。这次作了重大调整,明确指出和强调建立服务型政府。
要建立服务型政府,就意味着政府的职能要转到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和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来。经济方面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在“经济调节”的借口和旗号下干预微观经济。
同时在未来政府治理中,我觉得,各级政府的角色可能也要有所变化,比如说是否会变成中立型政府:我在新近出版的《包容性改革论》一书中提出,“包容国有与民营”、“包容不同社会阶层”。在经济活动中,在国有和民营经济面前,政府站在哪一边?中立。在企业和劳工(或者说资方和劳方)面前,政府站在哪边?我的意见是,政府应该处在一个超然的位置,做好公共服务。
问:怎么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答:“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1940年代抗战时期,美国一个记者团到访延安,看到延安非常廉洁,对此大加赞赏。但宋美龄说:“那是因为他们还没有尝到权力的滋味。”她提出了一个尖锐的命题。当尝到权力滋味后怎么办?现在这个问题已经提到我们日程上来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强调制度的作用。
这次《决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直接深入到国家治理体系的层面。根据我个人对国家治理体系的理解, 应包括以下几项制度——第一,国家权力的运行、配置、约束和监督机制,这是重要机制。政府的善治机制当然包括在内。在中国的特殊情况下,党和政府的关系机制也应包括在内;第二,独立的司法体系;第三,鉴于当代不少国家都存在腐败问题,因此反腐败机制应单独列出。强调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制度保障,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权宜之计,得有长效机制。财产公示就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安排。除此之外,还有社会治理机制(包括《决定》提出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等。从制度角度着眼可以把权力关到笼子里。
(作者系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