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服贸协议”,是《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简称。该协议由海协会会长陈德铭与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于2013年6月21日在上海“两岸两会领导人第九次会谈”期间签订。同时,该协议也是两岸“两会”(海协会、海基会)领导人于2010年6月29日签订的《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后续协议之一。
《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正文分为四章、24条,有两个附件,分别为《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关于服务提供者的具体规定》。简单地说,根据《协议》附件一“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该协议的核心内容是——双方开放承诺共144条,涉及100多个服务行业,范围涵盖商业、通讯、建筑、分销、环境、健康和社会、旅游、娱乐文化和体育、运输、金融等。其中,大陆方面开放承诺80条,台湾方面开放承诺64条。考虑到两岸经济规模存在差异等情况,大陆向台湾开放的80条承诺均超过大陆在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承诺;而在台湾开放的64条承诺中,其中有22项低于WTO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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