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父母从事的都是法律工作,他们时不时就会告诉自己法律的重要性,但是合肥市和平路小学六年级学生郑浩霆第一次搞明白“辩护人”的涵义,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还是在校园里的“模拟法庭”上。
10月27日,法槌声回响在合肥市和平路小学的多媒体教室里,“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被告”、“法警”相继出场,郑浩霆担当了律师一职。本次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围绕一起校园失窃案进行庭审,相关角色均由小学生们扮演,按照真实法庭的程序进行模拟演示。
虽然,专门定制的“法袍”穿在五年级学生的身上还有些大,但是他们脸上的神情庄严而凝重。台下的观众是二年级的学生,他们挺直了腰杆,一丝不苟地聆听台上的审讯和辩论。
像这样的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合肥市瑶海区每年都会开展,同学们在体验、参与中了解法庭审理程序,熟悉相关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做到法律知识的活学活用。创新活动载体,是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主要途径。该区各学校将青少年普法融入素质教育、德育教育、养成教育、体验教育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中。
从2010年1月开始,由中国关工委、司法部和中央综治办联合主办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在合肥市瑶海区启动。瑶海区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采取抓源头、重预防、齐联动的工作方式,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全面提高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和自护意识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区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等荣誉。
合肥庐东学校的小学生每个人都收到了一本漫画版的《普法教育读本》,书中有56个法律基础知识,不仅孩子读,还要家长一起看。该校的一位同学表示,漫画版的普法教育读本让许多同学看得入了迷,其中书中的很多故事,教会学生自己保护自己。“比如说,法律规定任何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通过普法,可以让孩子树立起法律意识,切实保障青少年的权益,让他们免受伤害。”在合肥市马岗实验小学校长夏道应看来,青少年普法教育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参与,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学校在做专项调查时发现,不少家庭存在家庭暴力现象,每个班级都有孩子曾被家长殴打的现象。调查分析,该校地处城郊,许多家长是进城务工农民,法制意识淡薄。根据这个调查结果,学校紧急召开了家长会,会上,校方宣读了禁止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其打印成册,发放到家长手中。班主任老师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对家长进行法制知识宣传:“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等,并且从网上选择案例进行解释,普及法律常识。
许多家长当场表示,之前并不了解与家庭暴力有关的法律常识,通过学校的普法宣传,认识到了家庭和谐的重要性。会后,学校再次进行跟踪调查,发现家庭暴力现象明显减少很多。
据了解,目前该区100%的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和辅导,与学校领导班子共同研究法制教育工作,定期进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区关工委组织教育、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五老”及法律志愿者成立“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根据学生年龄特点,通过集中宣讲、班级授课、法律咨询、一对一帮扶、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讲活动,切实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此外,该区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将未成年人应当知道的法律常识、知识汇编成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读本,自编了《青少年文明上网教育读本》、《校园安全报》等读物,使中小学生懂得基本的法律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