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看来,“忏悔录”对官员权力的行使有警示作用,能够唤起官员对权力的敬畏感,让官员们明白,权力不仅仅是一份荣耀,更是一份责任,不要利用权力做恶事、谋私利,要意识到权力的公共性。
但他也提醒,“在解析贪官的忏悔时,不能将信念夸大成贪腐的决定性因素,而忽略廉政建设的体制机制建设问题。”
北京市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基地管理中心调研员徐苏林认为,剖析落马官员的“忏悔录”,在于帮助我们反思各项防范贪腐的法律、政策、制度、机制和具体措施到底有哪些不完善之处,提醒我们到底拿什么“镇住”贪官?
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方工认为,“对贪官的忏悔,仅作茶余饭后满足好奇丰富谈资的材料,实在可惜,但直接用作教育材料,也显简单。贪官忏悔往往故作深刻,但是否靠谱儿,需认真分析。对涉及如何认识和抵制腐败的问题,如腐化的原因,其中的因果关系,不应轻易放过,要做有心人,善于发现问题,研究问题。”
竹立家发现,现在看到的“忏悔录”“大多数都是从思想教育方面进行反思,很少有人从权力公共性角度进行反思”。
“权力没有得到很好的监督和制约,没有在阳光下公开透明地运作,权力成为个人谋私的工具。特别是‘一把手’们,他们能使权力悄悄地在暗箱中运作,在黑暗中前行,这说明我们的法律和制度是有漏洞的。所以,权力一定要受到制约,否则今天把这个人清除了,接下来的人,还会继续。”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说。
虽然不排除一些官员落马后写“忏悔录”有试图减轻罪责的初衷,但许耀桐觉得,“忏悔录”还是有积极意义的,“就是‘鉴’,像一面镜子,看到进去的官员多么丑陋,能够让自己注意自己的容貌,让自己保持干净。”
庄德水提醒,不要把“忏悔录”的作用评估得太高,“觉得设这么一个警示台,腐败就从此消失了?不可能。解决腐败的问题,还要从制度上着手,还要在监督上下功夫,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个制度的笼子还要编得严、编得密,这才能真正关得住。”
“要意识到官员腐败的通病,就是权力运行的体制和机制出了问题,虽然腐败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本质是相同的。”竹立家说。
本报北京3月3日电
实习生 马慧娟 本报记者 田国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