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5日电(记者庄庆鸿)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网络答疑时提到,贩毒犯罪存在“网络社交化”新趋势。
朝阳区检方介绍,现在大部分网络贩毒是通过QQ、微信、陌陌三大软件进行的。“这三个软件也是网民最常用的聊天软件,被当做贩毒工具的可能性也较大。”
据介绍,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朝阳区检方共审查起诉贩卖毒品案件220余件,其中,通过网络贩毒的约占全部贩毒类案件的20.8%。2014年1月至今,共审查起诉贩卖毒品案件470余件,其中,通过网络贩毒的约占全部贩毒类案件的35.7%,“网络贩毒的比例上升更加明显”。
相关负责人指出,社交网络贩毒与传统的贩毒手段相比,有三大特点:“一是社交网络贩毒具有在不特定人群之间传播贩毒信息的隐蔽性;二是通过社交网络贩毒,使用快递贩毒等非联络人进行毒品传递的情况;三是通过社交网络贩毒,对打击贩毒犯罪的监控手段要求较高。这对打击贩毒犯罪提出了新挑战。”
而网络贩毒也侵蚀到了部分青少年。“尤其是大学在校学生和艺校从事文艺学习和工作的相关人士,利用社交软件进行毒品买卖的比率有所抬头,多数是进行大麻类毒品的交易,其中不乏‘大麻不算毒品’的错误认识。”检察官再次提醒,“大麻类毒品同样是反毒品打击的对象”。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呼吁,加大对各种网络聊天工具及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尤其是对同性恋交友网站、QQ群等毒品交易信息出现频繁的网络载体,加强监管力度。
“从现行的法律上看,网络运营商对其运营的软件有基本的监管责任。如果网络运营商发现在其控制运行的社交平台上有相关涉毒信息,也有义务将此情况报告给相关部门。”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