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春节后的首次讲话中强调,必须要高度警觉,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备受瞩目的证监会主席一职,日前也实现了换帅。对于经历了去年大起大落而后又低迷不振的中国股市而言,犹如注入了新鲜血液,各界都对今后中国股市的发展充满了向好的期待。
厘清市场边界是前提
长期以来中国股市被外界冠之以“政策市”,股市走势深受政策影响。这并不是说,当股市异动时,监管层不该出台政策进行干预,而常常是在“父爱情节”下不当的政策干预,造成了股市发展脱离了市场本身的规律。要改变这一现象,还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这虽是老话常谈,其实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资本市场的改革作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战略性内容。股票市场是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加强它的制度建设,也要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来展开,进一步厘清市场边界。市场以内的,尊重市场规律;市场以外的,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否则,中国股市很可能又会陷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轮回。
去年年底,全国人大特别授权国务院自今年3月1日起启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这是股票市场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一次重大重构,是在厘清市场边界的前提下,股票市场迈向市场化改革的基础性动作。可以预见,这一符合国际惯例的改革,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当股市低迷时,欲上市企业会显著减少甚至停止,这就减少了股票市场供给,有助于抑制股价下挫;而当股市兴旺时,大量新股的供给,可有效压缩炒新股、炒价差的投机空间,使股市不至于“火上浇油”。因此,积极稳妥地实施这一改革,既有助于厘清市场边界,也促进了股票市场的制度建设,值得期待。
核心是法治
中国股市是一个成长中的股市,跌跌撞撞在所难免,关键是如何总结这些年来的经验教训,并充实到制度建设中。股市异动的特殊情形下,尽管采取应急措施维稳是必需的,但更要着眼于长远,从促进股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向正本清源的标本兼治转变。
从这个意义上,最好的制度建设就是法治建设。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股市也不例外。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股市也必须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法治的优势在于可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为干预因素的影响,树起一道“抑恶”的防火墙。对监管者而言,依法监管,可避免对股市监管的“任意性”;对上市企业而言,违法必究,可防止其通过操纵市场获取不当利益;对投资者而言,合法炒股,有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929年美国股市的大崩盘,使美国在1933-1934年连续通过了《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构筑了股票市场发展的法律体系;2000年纳斯达克泡沫的破裂,引发美国在2004年制定《证券卖空规则》;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先后颁布卖空禁令、修改《证券卖空规则》等。美国股票市场多年来投机氛围相对较低,这与其较为完备的法治体系是分不开的。
故而,长远来看,加强中国股市的制度建设,其核心应是法治建设。为此,应尽可能少用临时性的政策手段对市场进行强行干预,一些行政规章、条例等,待条件成熟时,要逐步上升为法律,重视法治的作用,使政策让位于法律。如此,才能夯实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管体系,为股市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股市的良性发展。
注重制度创新
此轮股市异动,高杠杆资金是其中很大的诱因,这些杠杆资金来源广泛,不仅有券商融资资金、银行配资,也有伞形信托、互联网金融企业配资等。入股资金来源的多样化,需要政府多部门的合力参与,才能产生良好效果。此外,逐渐发展起来的互联网技术所带动的金融创新,也对股市监管形成了新的挑战,增加了监管难度。还有,金融混业发展已成定势,诸如金融控股公司、银行母公司等形式的金融混业经营机构逐渐成长。在这样背景下,单一的分业监管模式恐怕已难适应金融业迅速发展的现状。
我们目前的金融监管仍是分业监管,尽管已建立了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但对于金融混业发展所带来的新的监管盲区,已开始暴露各管一摊式的分业监管模式的短板。面对新问题,日后包括股票市场在内的金融监管体系,是采取统一监管模式,还是采取混业监管加分业监管相结合的双层监管模式,都需要从长计议,及早谋划布局,在加强制度建设的过程中,通过制度创新,引领监管机制体制不断适应新情况、预防新问题和解决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