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蒋肖斌)今天下午,国家文物局通报近日被社会热议的“野长城被抹平”事件调查报告,称“被抹平长城共780米”,“确实存在使用水泥现象”,“缺少部分设计图纸”。
调查组组长、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副司长陆琼介绍,经调查,涉事的辽宁绥中锥子山长城大毛山段抢险工程在缺少防渗、排水深化设计图纸的情况下,于2013年7月18日开工,2014年8月25日完工。
陆琼说:“该工程中使用的‘三合土铺平夯实’(即‘抹平’)措施,洽商过程不规范、记录不完整、且未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辽宁省文物局备案。”调查报告显示,涉及墙体“抹平”共有780米,且在施工过程中,确实存在使用水泥的情况。
调查组认为,该工程管理存在辽宁省文物局、绥中县文物局、绥中县长城文物管理处工程设计方案把关不严、工程监管不力,设计单位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未明确防渗排水的具体做法并提供相应设计图纸,监理单位辽宁文博古建工程有限公司未能把好工程技术关等问题。
调查组提出了处理建议:责成辽宁省文物局重新组织专家全面查找“辽宁绥中锥子山长城大毛山段抢险工程”存在的问题,初验合格后报国家文物局进行竣工验收;责成辽宁省文物局对“野长城被抹平”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建议国家文物局督促长城沿线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正在实施的长城保护维修项目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造成长城文物本体遭到破坏,并将长城保护维修项目抽查作为正在开展的“长城执法专项督察”的一项工作内容。
宋新潮表示,国家文物局党组近期将连续研究、严肃检讨长城保护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此事,查找问题发生的深层原因,狠抓不放,切实解决一些突出的问题,保护好长城这份民族珍贵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