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超)2018年1月5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息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责,江苏省消保委于2017年12月11日对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及相关问题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2018年1月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2017年7月,江苏省消保委(当时名为“省消协”)对涉及购买类、阅读类、支付类、旅游类等服务领域,有一定代表性的27家手机App开发企业进行调查,发现普遍存在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江苏省消保委向这些手机App发企业发送约谈函,要求对调查发现的问题予以说明,并于2017年8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要求各企业认真对照、主动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方案。
百度也在被约谈之列。2017年7月,江苏省消保委要求该公司就旗下“手机百度”“百度浏览器”两款手机App存在的相关问题派员前来接受约谈,但百度仅对问题作书面简单说明,并将权限通知及选择等义务推卸给手机操作系统。
在江苏省消保委多次催促、公开监督下,百度于2017年11月前来接受约谈。但在最终提交的整改方案中,对上述两款手机App中“监听电话”“读取短彩信”“读取联系人”等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权限拒不整改。
对此,江苏省消保委认为,“手机百度”“百度浏览器”两款手机App在消费者安装前,未告知其所获取的各种权限及目的,在未取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获取诸如“监听电话、定位、读取短彩信、读取联系人、修改系统设置”等权限。上述权限并非提供正常服务所必需,已超出合理范围。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符合正当、合法、必要原则,不应超出上述原则获取权限,更不得违法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据此,日前,江苏省消保委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其相关侵权行为。
江苏省消保委负责人表示,就App侵害个人信息安全,运用公益诉讼这一利器,旨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江苏的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次公益诉讼的提起,不仅是要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停止相关违法侵权行为,更是要促进整个手机App行业高度重视和自觉保护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只有安全的便捷,才符合广大消费者的切实需要,才能促进手机App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