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一只板烧鸡腿堡还是买一本书的问题上,很多人对前者毫不迟疑,快餐已经不像刚进国门时昂贵罕见,不过是饱腹之选。但当你拿起一本标价20元的书,买还是不买,常常会在书店徘徊,无法选择。可以去网络书店买嘛,也可以在网上文库中看个大概,为什么要花这个钱?这20元忽然有了无穷的存在感,令人难以痛下决心。
很早之前,我有一天在书店拿着一本村上春树的短篇集,开始犹豫买不买,直到后来猛然想到,刚刚吃完的一个冰淇淋跟它价值相当,等于我在五分钟内吃掉了一本书,却在为要不要买这本书浪费时间。
很多情况下,你无需把书看得很重要,无需考虑它值不值,是不是能证明你的品位,会不会造成无处安置的负担。冲破这个障碍,拥有的书会越来越多,旧书马上会成为生活中无可取代的一部分。
去年3月到北京,年底离开时,清点出旧书100余本。其中20多本品相破败,说明翻了又翻,多数半新不旧,还有少数连塑封都没拆。这跟女人的衣柜没区别,你穿来穿去的永远是那么几件,大部分只是穿一穿它的新鲜劲儿,那些没拆吊牌的则是自己乱花钱的明证。唯一不同的是,旧衣服可以统统丢弃,女人永远不能遏制买衣服的冲动。旧书则不同,就算花不菲的快递费,它依然是值得终身拥有的佳侣。
在书上花的时间与钱,永远不能划入浪费的范畴。就算一本极糟糕的书,起码翻了几页后,你知道什么叫糟糕。扔掉它,烧毁它,或者把它送给与之相配的人,当是人生乐事之一。
有一个朋友,同样喜欢买书,家里旧书成灾。但他十分追求品相,看白封皮的书,恨不得焚香沐浴,书买来通通用新书皮包之。有次我不小心弄脏他一本书,叨叨扰扰再也不肯让他的书离开视线范围。
后来我们联系很少,道不同不相为谋,书终究不过是书,有好书有烂书。好书翻到烂,是种成就感;对待烂书,虽然不用秋风扫落叶,也得有无情的态度,该扔该销毁,永远不用客气;对一本参差不齐的书,你要觉得它太沉,不如撕下其中精华几章了事。它不应该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再怎么说,只要能看进去其中的几章,甚至几行字,它总比你刚才吞进去的那个鸡腿汉堡有营养。
据说随着电子书的横空出世,纸质书有一天会成为古董。我从不相信这件事的可能性,摩挲一本旧书,偶尔翻到上次阅读时残留下的咖啡渍,划过的痕迹,你将永远怀念初读这本书时的感觉,犹如刚开始一段爱情般的迷人美妙。
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