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2012年03月02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照耀志愿精神与雷锋精神的是同一束光

本报评论员 张伟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3月02日   01 版)

    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雷锋把自己当作一个“志愿者”。事实上,在他生活的那个年代,作为一种制度和理念的志愿精神,还没有传入中国内地。

    同样,当广州老人熊传德提起应急灯,每天为上学的孩子志愿照亮暗路时,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在心里想着“雷锋”这个名字。

    熊传德的故事一直让我念念不忘。3年前,由于300多名外来工子弟小学的学生每天要穿过一段黑漆漆的充满危险的隧道,熊传德买来一盏灯,自愿护送他们安全通过。后来,有关部门将隧道装上路灯,熊传德又自愿巡视,以免路灯被损坏。

    人们如今更习惯将熊传德称作一名志愿者,或者按照南方人的习惯,称他为义工。但不可否认,分别被人们称为“雷锋精神”和“志愿者精神”的两种品质,其实闪耀出相同的光芒,很难区分彼此。

    这两种精神有其各自发展的轨迹。从50年前开始,许多人开始以雷锋为榜样,向需要帮助者施以援手。这种风潮从未断绝,无论是赴险救出落水者,还是替孩子捡回一顶被吹掉的帽子,榜样的力量在不同的人身上延续着。

    此后,志愿精神由国外传入。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国家层面的呼吁和民间自发的认可,使志愿精神开始渗透全社会。事实上,人们并不是只能在奥运会或世博会上看到志愿者的身影,在广东“麻风村”的病躯边,或是在贵州贫穷孩子的饭碗旁,乃至在你能想到的每一个角落,都有志愿者在勉力付出爱心。

    如今,当我们重新梳理雷锋身上让人怀念的种种特质,便不难发现,将帮助别人当作自己快乐的源泉、对自己身外事怀有担当和关怀、不忍让别人在自己面前受苦,既是雷锋留下的遗产,也正是志愿精神坚守的基本内核。

    而回溯“志愿”这个词的本意——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为了身旁的人乃至世界作出贡献——这不正是对“雷锋精神”的最恰当描述吗?

    几十年来,在这片土地上,循着“志愿精神”和“学雷锋”这两条独立的道路,我们走到了同一个结论上。这并不是两条彼此区隔、无法融合的路。你可以用自己中意的方式来命名它,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们殊途同归。

    这些年来,我听说过在“雷锋精神”的鼓舞下发生的故事。在汶川,有一个小学生每天背着自己残疾的同学上学,坚持了5年,地震发生时,他又背着同学艰难逃生。

    同样在汶川地震发生后,自各地赶往灾区,流泪流汗义助他人的志愿者们的故事,我们都听了很多。

    不只关心自己的生活,同时又怀有理想主义的情怀,主动担负个体对社会的责任,关心更广大的世界上的困难与不幸。这是学习“雷锋精神”的人和坚持“志愿精神”的人共同分享的品质。

    还有一个故事,它已经太过著名,不用说太多。玉树地震发生时,46岁的香港义工黄福荣赶往玉树,并在抢救孩子时不幸身亡。当时,此事引起两地民众广泛的悲伤和缅怀,而我注意到,在香港被称作“义工阿福”的黄福荣,被很多内地同胞称作“香港雷锋”。

    不同的称呼,事实上指向一处。在又一次提起雷锋之际,我们愿不厌其烦地提醒读者,在中国本土内生的“雷锋精神”,和传自国外并引发诸多共鸣的“志愿精神”,其实是重合的。它们本质上都是人类社会自古至今都认可和鼓舞的助人精神,照耀它们的是同一束光。在今天学习雷锋,就是要做一名有志愿精神的公民,拒绝对他人的危急袖手旁观。同样,我们也认为,遍及全国的志愿者行动和义工组织,以及参与志愿服务的个人,也许都不是以雷锋的名义,但他们却实实在在地体现了“学雷锋”活动的要义。

分享到:
严格履行党章 发扬党内民主
郭明义微博粉丝突破650万
成功秘诀在于永不言弃
见义勇为者享有就业入学晋级优先权
“低保老人”施恩为报恩 12年救助50多名流浪者
照耀志愿精神与雷锋精神的是同一束光
缺水的乡村
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抵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