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大哲韩愈云:“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此言极力推崇“伯乐”的重要性。笔者认为,如果“伯乐”仅仅能发现有千里之力的马,相马之术也未必算得上乘。真正的“伯乐”,当以慧眼识“千里马”于“卧槽之时”。对人才而言,“卧槽之马”就是潜质优良的青年人才。
笔者以为,选拔青年人才有“三不三要”:
不“投机”,但要抢“先机”。青年人才有热情,勤学习,善钻研,敢创新,是迎接未来挑战和推进事业发展的生力军。我们重视青年干部的培养和选拔,这种“抢占先机”不是“投机钻营”,而是为促进未来事业发展抢占优秀的人才资源和智力保障。各级领导在挖掘青年人才时,要大胆选拔在高、精、尖领域以及苦、难、险岗位上具备优秀潜质或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人才,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开辟“绿色通道”,采取有效措施搭建创业平台,通过在实践中培育人才、锻炼人才、使用人才、成就人才,帮助他们尽早把青年人具有的年龄优势、专业优势转化成工作中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早日成为事业发展的中流砥柱。
不“出格”,但要敢“破格”。培养青年人才,是为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如果培养的流程过于程序化,青年干部的创业激情和创新动力难免会在长时间的“锻炼”和“考验”中消耗殆尽。这就要进一步完善青年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敢于打破常规,不搞论资排辈,早点起用、大胆使用青年干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青年人才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尊重和保护青年人才的创业热情。同时,通过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进一步树立我们党任人唯贤的用人导向,引导更多的年轻人见贤思齐、迎头赶上。
不“苛求”,但要严“要求”。青年人才一旦被列入重点培养的对象,只是组织上对他们的能力、素质的一种认可,并不是获得了“扶摇直上”或“终身免检”的“通行证”。各级部门和领导必须负起日常监管和长期监督的责任,在为他们健康成长提供有利条件和优越政策的同时,更要运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年轻干部,加强对他们的思想道德教育。年轻干部自身也要保持冷静心态,不能头脑发热,骄傲自满,要用实际行动和优秀业绩回报组织的培养和关怀。
识人应于未名之时,用人当在未显之际。今天鲜为人知的“卧槽驹”,很可能就是明天一鸣惊人的“千里马”。积极培养青年人才,就是为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发展筹建一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人才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