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一辆人力三轮车把我从汽车站拉到了我家乡所属那个市的市区,我即将在那里求学。我清楚地记得那天下午的市区道路静悄悄的,三轮车师傅的蹬车速度越来越慢,我跟他说,师傅您歇一会儿,换我来吧。我吃力地蹬着一辆破旧的三轮车,走在起起伏伏的路上,三轮车后面,坐着抽着烟浑身不自在的师傅。
我在山东临沂待了三年,这三年和我的青春有着血肉一样的联系。在家乡那个名叫小埠东的村子,我是游离在校园的叛逆学生,是支起锅灶做饭炒菜的另类村民。专属于1990年代的苦闷气息,根本压制不住那个时代的理想主义,我伏在冰冷的床上写诗,在黄昏的火车道上散步,去邮局寄信,在一家大厦对面的录像厅度过整整一个暑假……
我的那些同学们,有的在这儿结婚了,喝着劣质的白酒,前去贺喜的同学们醉倒了一片;有的在靠近市区的地方开了饭馆,哥儿几个凑了钱给他送了条上书“马到成功”的牌匾;班里最漂亮的女生和一个皮肤黑黑的男生私奔了,家长找到学校要人;在火车道上溜达的同学走了神,火车尖叫着强行刹车停了下来,里面冲出几个家伙把他痛揍了一顿……
可是我热爱这样的生活。我喜欢这个城市。一个古老的、正在拥有一点点现代气息的城市。校长带我们几个去歌舞厅,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灯红酒绿。我喜欢在文化大厦下面的自助公用电话亭,给一个喜欢的姑娘打电话,一次又一次地打,有次下了大雨,那个电话始终没有接通,走在大雨里的我,心里还有点儿高兴。
以后的10多年里,每次从北京回家的时候,我都会在学校附近停留几个小时,那几个小时都在做些什么呢?无非是去文化大厦看看,买几本书,到邮局的门口坐一会儿,抓起公用电话的话筒,想了想又放回去。呼吸着只有在家乡才能呼吸到的那种空气,胸腔里是甜的滋味,或者说这是回忆的滋味。我与家乡的关系,仿佛一个中年男人和不羁少年的关系,回头看去,现在的眼神,多是对过往的羡慕,那时多么年轻,尽管干了许多傻事。
2000年2月的一天,奔驰的火车把我扔出了北京站,坐着328路公交车,我来到了一个名字叫龙王堂村的地方(现在那儿变成了奥运村),我来北京投奔我的朋友。第一夜,在一个新租来的房间里,我和另外一个从东北赶来的朋友彻夜未眠。北京的冬天寒冷又干燥,我的那个东北朋友说“哥,咱们回家吧”,我说“好”,结果没几天他回去了,我却在这座庞大的城市一停留就是10多年。
北京和我又是什么关系呢?在那首名字叫《北京,北京》的歌里,汪峰这样唱,“当我走在这里的每一条街道,我的心似乎从来都不能平静,除了发动机的轰鸣和电器之音,我似乎听到了他烛骨般的心跳,我在这里欢笑,我在这里哭泣,我在这里活着,也在这里死去……”当我在KTV里,在一帮面孔模糊、来历不明的家伙面前,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这首歌时,我理解了自己和北京的关系。在这儿,我是主人,也是过客,我像路过自家门口一样路过天安门,却会在经过某个地下通道的时候,如此清晰地感觉自己是个异乡人。在蓝色港湾看电影,在朝阳文化馆朗诵诗歌,在宋庄喝醉,在通州变老……在北京,我结束了自己的青年时代,开始了无聊的中年生涯,几乎每一天都在想着,什么时候能逃到某个大山深处,却又在一天天充满雾霾的清晨醒来,加入这个城市拥挤的人流中。
有一次我写信给一个朋友说,我终于过上了年轻时梦寐以求的“卖字为生”的生活,朋友回信说,恭喜你阴谋得逞了。我是怀抱着什么阴谋来这个城市的吗,如同当年的沈从文一样?这我没有仔细想过。有一次喝醉了的时候,我抱着朋友的肩头,跟他说,我是一个作家,一个作家你知道吗?擅长拆台的朋友说,你是什么狗屁作家啊,你写过什么畅销书没有?你就是一北漂,和别人一样的北漂。我不服,那我也是一个北漂作家!
我爱北京,和我爱家乡一样。这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城市。对于家乡来说,我是一个逃离者,至于北京,我也可能在将来的某个时刻离开。离开一个城市,多少是有些伤感的,因为城市会寄托人许多的情感,可对城市来说,它没有伤感的理由,每天都有新鲜的人群涌进来,每天也有熟悉它每寸肌理的人离去,它能做到的,只是包容与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