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以来,全县先后有265名教师自愿申请到农村学校任教,而2008年全县农村教师申请往城镇中小学调动的教师达206人。”今天在长沙召开的全国推进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湖南泸溪县教育局局长龚佳平对比今昔深有感慨。(中国青年报5月8日)
今年初,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发布了《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2》。在对全国9个省份、19个区县、174所学校共5285名教师进行调查后,报告发现,农村教育虽然得到了硬件上的改善,但由于工资待遇低下,职称评定难,在荣誉体系中处于末端,农村教师这个职业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却日益减弱。很显然,湖南泸溪县的做法,为提高农村教师的吸引力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路径。
我国农村教育,是整个基础教育的“短板”,而农村教师队伍则是“短板”中的“短板”,为解决农村教师队伍问题,我国没有少花工夫,包括推出免费师范生政策、实行农村特岗教师计划等等,但总体而言,农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还是很弱。
在笔者看来,最根本的问题是,没有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的待遇。前述报告也提到,如果初期月工资达到3001元到4000元时,就有79.4%的受访大学生表示愿意去农村任教;如果工资达到4001元到5000元,88.07%的大学生都愿意下到农村。也就是说,如果工资水平达到4000元以上,我国乡村教师这一教育“短板”问题即可得到解决。
对此,舆论也有不同意见,认为光靠工资待遇解决农村教师问题,太“物质化”,这和教师要有“奉献”精神不合拍,再就是国家哪有那么多钱来支付这笔费用。
要解决乡村教师缺乏吸引力的问题,只有提高待遇这条路,就是职称评审,也是和待遇挂钩的。从全世界范围看,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提高乡村地区教育质量,有效的办法,就是各地区、各学校的教师标准一致。而且,为吸引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有必要适当提高乡村教师的收入,高于城市学校。
在美国,乡村教师的待遇要高于城市地区,由于待遇高、乡村生活成本低,教师才愿意到乡村任教,这也为教师轮换制提供了前提。——我国多年前就提出实行义务教育教师轮换,可由于地区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待遇的差距,轮换机制没有建立起来。
我国教育主管部门也曾提出,要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在实行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时,明确规定要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可具体的执行情况很不乐观,总体看来,乡村教师的待遇还是远远低于城市。而在没有解决乡村教师待遇的情况下,教育官员和舆论都要求乡村教师发扬奉献精神,试图以此吸引并留住教师,但效果甚微,因为这是完全背离职业精神的做法。发展教师队伍,必须从职业角度出发,保障教师待遇。如果待遇都无法保障,如何让教师有职业荣誉感?
我国的免费师范生政策和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都忽视了这一点。由于乡村教师岗位本身不具吸引力,因此,免费师范生并不愿意到乡村任教,而特岗教师在完成3年服务期之后就考虑离开乡村,于是,乡村教师存在年龄低者多、中老年者多的情况,而青壮年群体却很少。
调查的结果也显示,乡村教师的年龄构成呈现U形结构(20多岁的年轻教师和50岁以上的教师较多,30~45岁的教师少)。长此以往,今后乡村教师可能只有刚毕业的年轻学生,工作几年之后就离开,有经验者难以留在乡村。也就是说,政府的免费师范生政策、特岗教师计划,可能只给乡村学校提供了一批“过客”,而非办学的“中坚”。
近年来,我国为促进教育公平,为帮助贫困学生,每年的投入达到上千亿元,这当然是应该的。而从深层次的教育公平出发,我国要认识到发展乡村教师队伍的重要性,要让农村孩子享有教育的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都必须提高乡村教师质量,因此,要重视把促进教育公平的资金用到乡村教师身上。依照测算,如果把乡村教师待遇提高到可以吸引年轻人任教、留住乡村教师的水平,需要投入约700亿,这700亿在每年新增的教育经费中只占很小的份额。可以说,解决乡村教师待遇问题绝对不是缺乏资金的问题,而是政府在推进教育公平时,是否有新的公平理念的问题。
湖南泸溪县的做法,对解决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问题,进行了生动“实证”,该县能做到,其他地方没有理由做不到。笔者进一步建议,为整体解决乡村教师问题,应该强化省级财政对基础教育的统筹,并加大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为解决乡村教师待遇问题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