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不爱吃饭,不爱吃水果,也不爱吃糖,唯一让我迷恋的食物只有一种,那就是冰棍儿。
东北人吃冰棍儿不分夏天还是冬天,不存在冬天冰棍儿就卖不动的情况,因为冬天屋子里有暖气,又干又热,更需要清凉的冰棍儿来降降温。不过,跟冰棍儿有关的记忆还是大多发生在夏天。
我们家那边有一个做蛋糕的食品加工厂,到了夏天就做冰棍儿。那冰棍儿长得朴实无华,一根细木头杆儿,上面冻着白色的长方形小冰棍儿。夏天的傍晚,常有老太太推着自行车,后座上绑着一个白色保温箱,上面写着“加工厂冰棍儿”,走街串巷,吆喝着:“加工厂——冰——棍——”那吆喝是唱出来的,不同的老太太,唱出来的调子都是一样的好听。
每当听到这样的音乐,我不管在写作业,还是在跳皮筋,都会立马把零花钱攥在手心里,追随着声音跑去。怕老太太走远,我经常跑得飞快,因为跑得太快摔倒过好几次,摔得膝盖都破了。但我非常英勇,并不急着去管膝盖,而是继续去追老太太,先把冰棍儿买到了再说!
看吧,从小我就知道轻重缓急,膝盖反正是摔坏了,停下来哭也没用,卖冰棍儿的老太太可是会走远的。因此,至今我的膝盖上还留着童年时因为追冰棍儿摔出来的疤。
后来,夏天时,爸妈的单位会发加工厂冰棍的票,票上印着“三十根”、“四十根”的字样。我最喜欢拿着票去取冰棍。这冰棍有个特点,刚做好的时候最好吃,放在冰箱里冻了一天之后,冰棍的味道就开始大打折扣。有一次,在取回了四十根冰棍之后,我为了在它最好吃的时候享用它,一口气吃了二十根,终于吃得拉肚子了。
小学时的某个夏天,老师每天下午会派两个男生拿着保温箱去加工厂买一箱冰棍儿回来,每人一根。保温箱回来的时候,全班都兴奋起来。每个人拿着一根冰棍儿,吃得很珍惜。我还记得在那个夏天的下午,最后一排胖胖的小陈举着一支还没开吃的冰棍儿说:“你们闻闻,冰棍儿有股好闻的香味儿!”那支小冰棍儿在空气中氤氲着白色的清凉的水汽。你们闻过吗?冰棍儿真的有香味。
我的童年生活在石油之城,连冰棍儿的名字都带有地方色彩。老姨家在石化总厂,她们那儿有一种冰棍儿名字很霸气,叫“二百吨”,好像是为了纪念某种石化产品的产量达到二百吨而命名,这名字顿然让一个轻飘飘的冰棍儿有了厚重感。
老姨家的表弟小我一岁,同是独生子女的我们是彼此童年最好的伙伴,虽然不常见面,但相近的年龄仍然让我们很亲近。我们都喜欢在吃冰棍儿的同时看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好像这样就能把书的精彩和冰棍儿的美味结合起来,彼此都达到叠加的效果。表弟有很多全套的漫画书,《七龙珠》、《乱马》、《灌篮高手》等等,摆满了一书架。那时候漫画是隔一段时间才出一本新的,像杂志一样,要集齐很不容易,所以他分外珍惜。
有一次,我在表弟家一边吃冰棍儿,一边抽出一本《阿拉蕾》,看得正入神,一不小心,化掉的一滴冰棍儿汁滴到了书上,很不巧我吃的还是一支“大红果”,就是一种红色的山楂味冰棍儿。红色的冰棍儿汁滴在书页上,迅速渗了进去,我赶紧找来抹布擦,可是不仅颜色没擦掉,还把书上的字擦模糊了。这下我不敢动了,内心陷入纠结,他会和我“绝交”吧?表弟正在里屋写作业,我悄悄走过去,看着他的背影,犹豫再三,还是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他。我默默吹干了书页,默默把书塞回了书架。
如今,二十年过去了,我们都离开了那座城市,彼此联系也越来越少。不知道那本书上的红色冰棍儿渍还在不在,也不知道表弟终究发现了没有。
我吃冰棍儿不是含着吃、舔着吃,而是咬着吃,先用门牙咬下来一块儿,然后用大牙嚼着吃,让这又凉又甜的感觉从口腔经过食道,一直爽到胃里。在北京上大学时,我最喜欢“黄玫瑰”,还有“北冰洋双把”,可惜有些冰棍儿现在很难寻觅了。
今年夏天,来自家乡的“东北大板”风靡了北京,也让身在异乡的我们借由这小小的冰棍儿,再次找回童年的记忆。
我吃过很多种冰棍儿、冰淇淋,然而关于冰棍儿最美好的记忆,还是出现在“加工厂冰棍儿”时期。夏天的午后,年轻的爸爸带着小小的我,买一袋十根装的小冰棍儿,在马路上慢慢地走,慢慢地吃,夏天的微风,和着冰棍儿散发出的微妙香味,至今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