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7日电(记者邱晨辉)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因涉贪被捕,已被停止院士资格。这是记者今天从中国工程院获得的消息。中国工程院称,根据该院相关规定,经院主席团审查确认,已停止李宁院士资格。
2014年6月,中国工程院新修订的《中国工程院章程》,明确提出实行院士退出机制。章程规定,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和工程院声誉时,应劝其放弃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
4个月后,中央纪委官方网站发布科技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其中提到,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已被依法批捕。
根据通报,审计署2012年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其中就涉及李宁等人承担的由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此后,科技部停止了李宁等人承担的所有项目经费。
据媒体公开报道,2014年5月,最高检决定将审计署审计发现的李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指定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查办。6月,吉林省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犯罪对李宁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中国工程院随后称,在注意到李宁被捕的相关报道后,该院将视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性质和生效的判决,依据《中国工程院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2014年12月9日,中国工程院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守则》和《中国工程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其中,后者对工程院院士劝退或撤销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院士如果涉及触犯法律,自被批捕之日起即停止其院士资格,自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生效之日起撤销其院士称号。
中国工程院相关负责人称,按照这一规定,李宁在被捕之日起已被停止院士资格。
至于撤销院士称号,《中国工程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称,要有不少于五位院士提议,或者经学部常委会提议,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审核同意,向主席团提出启动相关程序的建议;建议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即停止其院士资格,同时由其所在学部全体院士会议投票或通信投票表决,参加投票的院士需达到或超过本学部应投票院士的三分之二,赞同票数超过投票院士的三分之二时,可形成劝其放弃或撤销院士称号的动议;主席团对学部的动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全体院士会议投票或通信投票表决,参加投票的院士达到或超过应投票院士的二分之一,赞同票数超过投票人数的二分之一,可作出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或撤销其院士称号的决定。决定经院主席团审查批准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
中国工程院是我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建院20多年来,该院尚无撤销院士称号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