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7日电(记者樊未晨)“西方对督学有很高要求,我们离理想状态还有一段距离,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正在探索督学的资格证问题,今年或明年会出台督学的培训大纲和资格认证的专门文件。”今天,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在教育部介绍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说。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区域内中小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按1人负责5所左右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对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办法》实施1年多来,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超过99%的中小学校实现挂牌督导。
何秀超说,责任督学政策实施以来,效果非常明显,“以北京为例,共解决了两万多个问题”。不过,随着《办法》的实施,一些问题也显现出来,比如:“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有的地方动力不足、推进缓慢”等,这些已成为制约挂牌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瓶颈。为此,教育部决定在全国开展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已经发布。教育部要求各地从今年开始“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