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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19日 星期一
中青在线

厚植青年创新的社会土壤

顾严(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6年09月19日   02 版)

    ■当社会中形成了普遍的风险厌恶型偏好,对青年创新则造成了致命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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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要从社会的“细胞”抓起

    创新是一项对大脑认知能力要求很高的活动。

    现代脑科学的研究表明,人类的认知能力,既受到脑细胞数量的影响,又受到其质量的影响,更受到这些细胞之间连接的影响。脑细胞的数量,主要决定于胎儿期间的生长发育,当人出生以后,脑细胞就达到了峰值,此后只减不增。脑细胞质量的提升,集中在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仍然是在胎儿期,第二阶段在出生后一年内。而脑细胞大规模建立连接的过程,发生在出生后的3年内,大脑借助脑细胞之间的神经递质来传导信号,发挥越来越强大的功能。

    也就是说,创新所需要的大脑,在3岁时就大体定型了。而鼓励创新的政策,绝大部分都是针对成年人,至多是向前延伸到中小学阶段,开展创新教育和体验活动而已。在脑发育最关键的时期,能够直接发挥作用的,是社会的基本单元,被称为社会细胞的家庭。

    家庭成员的陪伴,有助于孕妇的积极心理和正面情绪,对于胎儿发育(包括脑发育)有一定的益处。父母和兄弟姐妹的陪伴,对于婴幼儿阶段,脑细胞质量的提升,尤其是脑细胞之间连接的建立,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说话、玩耍、阅读等,都对大脑形成有利的刺激,相当于为认知能力的开发提供养分。生长在缺乏关爱、经常争吵、消极断裂家庭的儿童,不仅童年是不快乐的,而且在认知上也得不到充分的发展,会严重抑制成年以后的创新能力。

    普遍一孩的家庭结构抑制创新

    我国处于经济社会快速转型期,人们对生活方式的自主选择、长期实施的一孩政策、城镇化特别是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不彻底,这些主客观因素共同发力,使家庭走上了持续小型化的轨迹。1982年人口普查时,全国家庭的户均规模是4.4人,5人及以上户的占比约为1/2。到2010年人口普查时,家庭规模降至3.1人,3人及以下户的占比接近2/3。家庭规模的缩小,加之主要劳动力工作强度和压力的加大,家庭中的儿童成员得到的陪伴明显不足。很多家庭都遗憾地错过了在0~3岁这一重要阶段,来积极干预儿童早期发展的机会,甚至都不了解有这么一个阶段。外出农民工家庭的城乡分割,也对数千万的留守儿童造成了事后难以弥补的认知能力损失。

    更严重的挑战是,普遍一孩的家庭结构,在社会上形成的普遍的风险厌恶型偏好,对创新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当每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时候,往往会把大部分的收入和几乎全部的希望,都倾注给了这唯一的孩子。就像把鸡蛋全部放在一个篮子里的人,紧紧地抱着篮子不放手,不愿承担丝毫的风险。

    创新经济学的鼻祖熊彼特说,创新是创造性的破坏。没有破坏,就没有创新。作为家里唯一的孩子,也是最大的希望,听到家长最多、也是最强烈的要求,并不是“要创新”,而是“要听话”!孩子们从小就被言传身教,加入了与父辈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的风险厌恶型人群。学习成绩越好的孩子,越是听话,也就越求稳定。他们往往享有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却最终进入了行政部门工作,而不是企业。政府是提供服务的,企业才是最重要的创新主体之一。家庭结构不变,风险厌恶的社会偏好不变,投入再多,也不一定能够充分保障创新驱动的落地。

    纵观全世界创新能力领先的国家,大都有促进家庭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以家庭为单位,或者考虑到家庭成员的状况进行减税、退税;劳动力市场比较灵活,妇女因生育退出以及之后的重新进入都相对顺畅;社区对家庭的支持比较到位,子女照料特别是儿童早期发展能够得到基层社群、社会组织等的帮助;有的还实行了津补贴制度,鼓励家庭成员共同生活。与此同时,这些国家在生育选择和家庭结构上,呈现出多样化的格局。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一方面,父母不必把精力和财富集中投给孩子,自己有时间参与创新活动,也有能力通过尝试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来支持他人的创新;另一方面,儿童早期发展特别是脑发育效果比较好,孩子们独立认知和思考的能力培育得比较充分,不怕失败,乐于“破坏”,也更加追求创新。

    中产不稳的阶层结构也会制约创新

    社会当中的阶层结构,也是创新的重要基础。一个流动性比较强、特别是底层群体有机会向更高收入阶层流动的社会,通常对全社会的创新都可以形成很强的激励。中国社会正在出现的阶层流动不畅,甚至是阶层固化的不利倾向,对创新构成了压抑。

    20世纪90年代,我国低收入居民向更高收入阶层流动的概率,大概是5年间50%左右。也就是说,处于低收入等级的居民,5年后大概有一半还处在原来的低收入等级,另一半达到了更高的收入等级。这一概率,进入21世纪以来,下降到略高于40%的水平,已经低于英国、德国和北欧国家。简而言之,低收入向上流动更加困难了,而且比社会早就定型的老牌发达国家还要困难。

    中等收入阶层是创新的主力军,科学家、工程师、高级技术工人、职业经理人等,都属于这一阶层。而我国的中产阶层,在5年间收入水平“保级”的概率仅有32%,“升级”为高收入的概率是27%,“降级”为更低收入等级的概率是41%。也就是说,中国的中产阶层,保级难,升级更难,降级却比较容易。

    厚植有利于青年创新的社会土壤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指出,创新驱动是国家命运所系、世界大势所趋、发展形势所迫。创新需要社会环境的支持,这不仅包括宏观层面上,社会力量的参与、社会资本的投入、社会舆论的引导,更需要在微观和中观层面上,厚植社会土壤,形成家庭结构和阶层结构有力支撑创新的局面。

    首先,可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下鼓励多样化的生育选择,为创新提供适宜的家庭结构。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中,应切实取消政策内审批,简化登记流程,完善妇女产假政策,探索丈夫陪产假制度、新生儿及托幼津贴,配套推进劳动力市场弹性化建设,支持更多的一孩家庭生育第二个子女。同时,要密切监测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行为的动态,如政策效果总体达不到预期,可考虑超前谋划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

    第二,需要建立家庭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为创新奠定微观社会基础。近期可尽快试点推进以家庭为单位计征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工资薪金和一次性劳务所得税,为抚养负担较重的家庭减负。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规则的制定,也应更多考虑家庭规模和结构,给予育儿家庭实质性的优惠,或在税收政策中通过抵扣和退税方式予以解决。加强社区平台建设,引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对家庭进行帮助,让照料人得到喘息服务,使家庭与工作、育儿与创新能够平衡,也十分必要。从中长期看,要在重大决策中系统性地引入家庭视角,确保政策惠及家庭,促进家庭发展而不是分裂家庭。

    第三,还应努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为创新打造坚实的阶层梯队。坚决遏制靠垄断地位不劳而获、靠公权力为个人营私的行为,提升知识、技术要素和创造性劳动在收入分配中的地位,尽快“抢修”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的致富大通道,显著拓宽创业创新的增收渠道。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切实加强产权保护,探索建立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机制,提升居民财产安全保障能力。让低收入群体更多地向上流动、靠创新致富,让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为创新持续提供新动能。

顾严(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6年09月19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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