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8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全国法院自2015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截至2017年3月,立案数量超过3100万件,同比上升33.92%。当场立案率超过95%,上海、重庆、宁夏等地超过98%。
这是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1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数据。据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甘雯介绍,经过立案登记制改革,各地法院立案渠道全面畅通,“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抬高门槛”等问题基本根除。
数据还显示,两年来全国法院民事案件立案同比上升25.15%,行政案件同比上升54.24%,刑事自诉案件同比上升60%以上,执行案件同比上升55.79%,国家赔偿案件同比上升102.07%。
据介绍,各地法院畅通大厅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常规立案渠道,全国已有2605家法院开通网上预约立案和网上立案,让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立案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确定了7个高级法院、7个中级法院作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法院,逐步在全国推行跨域立案。
此外,最高法出台多项措施促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各地法院大力推行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简案速裁。为防止滥用诉权、虚假诉讼等扰乱正常立案秩序的行为,最高法对惩治滥诉行为进行调研,拟于今年出台规范性文件。
甘雯表示,各级法院将继续加大改革督导力度,进一步规范立案秩序,出台《关于防范和惩治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保障立案登记制有效实施。进一步规范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协作立案工作,大力推进繁简分流、调解速裁工作。